北院三度召開「接押庭」 柯文哲4人裁定收押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中)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上月遭訴、移審後二度交保,檢方跨年夜抗告成功,北院昨天開庭,柯文哲微笑步入法院,北院深夜裁定羈押柯文哲等四人。記者邱德祥/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人涉貪被訴,臺北地院昨晚第三度召開「接押庭」,檢方主張柯的影響力不因辭黨主席而減弱,且秘書「橘子」在逃,仍有串證之虞;法院深夜裁定四人羈押。

被羈押的四人是柯文哲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依規定,因柯文哲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爲最重本刑十年以上之罪,一審最長可羈押十五個月,不過,柯等人的律師仍可提起抗告。

民衆黨支持律師提抗告

「阿北不走、我們不離開…」聚在北檢外數十名「小草」,聽到柯文哲被裁定羈押,感到相當難過。民衆黨代理主席黃國昌說,對於法官的裁定感到不解也不能接受。

民衆黨表示痛心至極,面對政治黑手深入司法,追殺、迫害在野黨,要嚴正呼籲賴清德總統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北檢當鷹犬,把羈押庭當秀場,刻意釋放無關羈押要件卻不利柯的訊息,讓媒體炒作、操弄輿論,北檢「就是要押柯文哲」已是濫權濫訴、浪費司法資源,裁定結果大轉彎,雙標的司法該如何讓人信服?會持續陪伴柯文哲前主席捍衛清白,支持辯護律師提出抗告。

北檢上週四起訴柯文哲等十一人,一併將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及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五名在押被告移審,法院裁定五人交保;北檢對柯、沈、應、李等四人交保裁定提起抗告,高院發回後,北院更裁四人加保並實施電子腳鐐監控,但北檢仍不服,再提抗告,高院認爲柯等人勾串空間大、北院認四人無羈押必要「似嫌速斷」,再度發回更裁。

北院昨晚六時許第三度召開起訴後的羈押庭,檢察官主張,柯否認是隨身碟一五○○萬元收賄紀錄製作人,但該碟在柯家臥室查扣、製作人署名「WEN」經前立委蔡壁如證稱柯過去以「KO」署名,後來改用「WEN」,足證收賄資訊是柯親制,且替柯處理金流的「橘子」許芷瑜在逃,仍有串證可能,有羈押必要。

柯文哲說,同一份證據作不同解讀會有不一樣結果,這件案子最大問題就是檢方收押他的動作太大,至今下不了臺。他說,市長任內寫公文給部屬指「不要坐牢就好」只是口頭禪,京華城案公文有主旨、說明、擬辦,檢方指控他就鼎越開發向產業發展局陳情容獎時施壓前局長林崇傑,但他要求速辦是因已拖了兩個月,如果林說他施壓「我要聲請勘驗光碟」。

柯文哲說,他就算不當主席還是會有影響力「難道我關在土城就沒了嗎?」他收押在土城「小草」也不會一瞬間不見、沒聲音,說他會用影響力去串證,真是不瞭解是什麼邏輯。

柯:橘子是個拖箱子的人

針對檢方指控許芷瑜拿一五○萬元給北捷董事長秘書範雅琪,他根本不知道,許女從妙天處拿的一千萬元是新故鄉協會秘書長蘇進強個人向妙天募款所得,許女只是幫忙,「橘子是一個拖箱子的人」;許女就是個小秘書,安排他市長行程的是辦公室主任,檢方將許女講成安排他秘密行程的人「太誇大橘子角色」。

柯文哲說,法院裁定除生活、工作必須不準接觸被告、證人,有模糊空間;他說反正檢察官的目標「就是我一人,其他人不重要」,乾脆把會妨害定罪的人一一列出,如「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李文宗、李文娟、許芷瑜…」,他不去接觸他們就好,否則,一去中央黨部開會一半以上都是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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