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不動明王石窟」損毀未修繕 議員批互踢皮球

北市議員陳重文發現,近期不動明王石窟又再次損壞,要求文化局解決並修復。(陳重文辦公室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位於臺北市北投區杏林巷的「北投不動明王石窟」1998年公告爲市定古蹟,坐落範圍屬國有地,但因未盡修繕維護責任,文化局曾依《文資法》處國有財產署30萬元罰鍰,北市議員陳重文發現,近期不動明王石窟又再次損壞,要求文化局解決並修復。

北投不動明王爲臺灣較少見的佛教石窟,從日治時代北投就是溫泉勝地,在1925年時,日本人佐野莊太郎爲祈求自己所經營的星乃湯溫泉生意興隆,因此在此建立了一個神像石窟,後來也成爲溫泉產業的守護神,1998年被公告列爲市定古蹟,雖然坐落範圍屬於國有地,但陳重文指出,並沒有固定的維護管理組織,都是志工來打掃維護。

不動明王石窟在2016年也曾出現損壞的情形,市府多次發函國產署要求改善,對方卻消極以對,未提送任何搶修計劃,爲此文化局依《文資法》開罰30萬元,成爲首件文資主管機關開罰公部門案例,而國產署因不滿提起上訴,

陳重文擔心,夏季近日颱風季節,而不動明王石窟的涼亭本體出現漏水坍塌情形,還有手水舍也已損毀,他要求文化局應發函要求國產署改善;對此,文化局表示,因國產署與文化局有官司,希望等判決後再修復。

陳重文痛批,等到判決下來再維修,古蹟已殘破不堪,不要再互踢皮球;陳要求,爲了避免參觀民衆受傷及保持古蹟完整性,請文化局先代墊修繕費用,待官司有結果後,再向國產署索要修繕費用;文化局副局長田瑋承諾,將在1個月內完成修復。

當地居民表示,石窟屬於開放參拜空間,都是由當地的志工共同維護,雖然近期參拜的人不多,但已成爲北投當地的名勝景點,會有觀光客來此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