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訴幫扁家洗錢 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請求免刑
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被起訴幫前陳水扁總統及其家人洗錢。林偉信攝
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被起訴幫前陳水扁總統及其家人洗錢,一審遭判3月,二審獲免刑,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7月,經撤銷後,更二審13日開庭,律師主張郭自白犯行,偵查期間供出重要案情,請求判處免刑。
2008年檢方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人,涉嫌貪污國務費、南港案、龍潭購地及疑洗錢案,部分案件已判決有罪確定,只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目前由高院更二審中。
郭銓慶是扁案首位經檢察官同意轉爲污點證人的被告,因他充分配合檢方的偵辦,讓南港展覽館案中行賄扁家9000萬的犯行曝光,郭也曾被二審判決免刑,不過遭撤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