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不同意「不主張興訟」 北流墊付款1.9億元又遭暫擱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卸任時留下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款1.9億元未結,臺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去年一審通過北市府墊付款預算,附帶決議「不主張興訟」。(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卸任時留下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款1.9億元未結,臺北市文化局希望北市先行墊付再和文化部協商,臺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去年一審通過預算,附帶決議「不主張興訟」,但送大會仍有議員認爲此舉閹割行政權,最終仍遭擱置。

議會大會中,國民黨議員汪志冰表示,北市府去年9月、12月已行文給文化部,強調如果文化部仍然不願意付1.9億元工程款,不排除興訟。議會教委會卻又附帶決議,應循追加預算程序辦理,「不主張興訟」。

她說,此舉扼殺、閹割北市府行政權,以北市府捍衛市政、市民及看緊市庫的角度,最好是文化部主動付錢,不要讓北市府墊付不應該付的錢,更不宜在沒有文化部明確態度前,做出「不主張興訟」的決議。

教委會召集人、民進黨議員李建昌則堅持,不能同意,希望大家尊重委員會的決議。

議長戴錫欽裁示,既然議員意見不一,先暫擱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