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行人路權大執法」 文山警落實勤務查獲毒犯

文山第二警分局員警落實交通執法,意外查獲毒品犯嫌。(警方提供)

警方查獲毒品吸食器。(警方提供)

鑑於外國媒體報導臺灣交通亂象,爲保障行人安全,掃除「行人地獄」惡名,臺北市警察局自3月25日起到6月止啓動「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加強在行人事故高風險路口增派警力加強取締。文山第二分局員警落實交通執法,意外查獲毒品犯嫌。

3月25日行人路權大執法首日,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員警於上午9時至12時在羅斯福路6段401巷與景文街口定點稽查,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等行爲。10時17分許,執勤員警何權洲、陳立妍發現一名女子在景文街88號前行跡可疑,正要在未劃設行人穿道之處違規穿越車道,員警攔查並勸導其應行走於行人穿越道,未料查證身分後發現女子爲列管應受尿液採驗人口,因未按時到驗,檢察官已核發強制採驗書,將張女帶回派出所強制採驗尿液。

張女至派出所採尿時帶「球」在身上,隨後自行取出安非他命吸食器交付給警方,經初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詢問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至3月22日,已有10件行人死亡交通事故,進一步分析發現,死者均爲65歲以上長者。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陳瑞基表示,分局周邊菜市場,上午前往採購的年長者很多,惟景文街路幅不大,部分路口僅劃設行人穿越道而無燈光號誌,常發生駕駛未禮讓行人先行等情事。該分局爲提升行人通行環境安全,已依警察局規劃,成立「行人安全專案小組」,在容易發生「車」與「人」爭道之處,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車輛行駛人行道」、「人行道違規停車」等加強執法,提醒駕駛應禮讓行人,避免行人違規而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