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外送平臺條例審議 業者須替外送員投保「全時段意外險」

▲北市外平臺條例再放寬,業者須替外送員投保時段意外險。(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24日審理臺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針對業者替外送員投保有激烈討論,最終決定修改草案關鍵的第四條,僱主須替外送員投保最低保額200萬元的意外險,且「不得排除外送服務期間以外發生事故之理賠」,全案將在下次的法規會續審。

對於外送平臺規範社民黨議員博雅提出對案版本,希望外送員保險時間應涵蓋外送服務期間前後一小時,原意是避免業者使用破碎型保單。不過,勞動局聲稱已經排除破碎型保單,引來民進黨市議員威佑抨擊,「是搞不懂還是騙我們?」質疑並沒有排除破碎型保單,文字有達到目的嗎?

幾過一番激辯後,最後雙方共識再放寬投保範圍,新增但書「不得排除外送服務期間以外發生事故之理賠」,以加強對外送員的保障。

賴香伶認爲,一般受僱關係有上、下班,但是承攬關係或是類勞工狀況下,工作職場難以界定,發生事故的時段也難以界定,在保護最大化前提下,課以業者要幫外送員買全時段契約商業保險,不管發生任何意外,即使大家擔心有道德風險,還是讓保護做到最大化,因此理賠不受時段範圍限制。

賴香伶指出,不管外送員上班、下班、休息在家,或是去吃午飯,都在保障範圍,意外險的保護方式是最大的範圍,不因時段、空間而不理賠,而且對於業者來說,保費與破碎型保單差不多,也不會因此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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