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市場使用電子支付成效不彰 產發局:辦促銷活動增誘因

臺北市公有市場共7182攤,已有7152攤設置電子支付,設置率99.67%。(本報資料照片)

爲打造智慧城市,臺北市市場處除補助傳統市場攤商新設無現金支付的交易手續費,並辦理「公有零售市場、夜市及地下街電子支付獎勵計劃」,但臺北市議員發現,雖市場攤商設置電支比例已接近100%,但實際使用成效不彰。產發局表示,將研擬舉辦促銷活動增加民衆使用誘因,並加強攤商教育。

國民黨議員王欣儀接獲民衆陳情,日前在北投中繼市場攤商消費,要使用電子支付時,店家卻回答沒有電支,令人懷疑店家有裝設電支卻故意不讓民衆使用。

她指出,北市府在去年編列2000萬預算執行電子支付獎勵計劃,依每月電子支付交易筆數級距,給予不同獎勵金,但當年度發出總獎勵金額卻只有966萬,其中「公有零售市場」攤商設置電支已接近100%,但實際發出的獎勵金額僅166萬。

王欣儀要求,市府除獎勵攤商使用電支外,也應研議直接獎勵消費者,鼓勵消費者使用電子支付,並提升公有市場電子支付的使用率做爲精進重點,每年設定目標值,雙管齊下以提升行動支付普及率。

民進黨議員陳慈慧也說,市場攤商電子支付建制率近100%,但去年48處市場僅有16處申請獎勵計劃,交易筆數11萬2049件,等於1個市場1個月平均僅有40幾件電子支付。

產發局長陳俊安迴應,傳統市場採購族羣主要是中高齡族羣,對於使用電子支付習慣性不如年輕族羣踊躍,且多數攤商感覺收現金比較實際,會請市場處加強宣傳或祭出促銷活動,提高使用者意願,針對攤商也要加以教育,讓攤商更習慣電子支付。

市場處長陳庭輝說,電子支付要先鼓勵攤商設置,再獎勵民衆使用,針對設置部分和傳統市場有合約,因此以合約規範,公有市場共7182攤已有7152攤設置,設置率99.67%,夜市部分沒有合約但較多年輕人前往,因此設置率也高達72.9%,夜市的設置比例還可以努力。

陳庭輝提醒,按照「公有中繼市場攤(鋪)位行政契約」,發生攤商「不當拒絕」消費者使用電子支付的情況會要求限改,若逾期未改且情節重大者可終止契約、收回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