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修法鼓勵蓋騎樓不蓋人行道 趙怡翔批違反人本交通精神
臺北市府修正都更容積獎勵辦法,若建商留設人行道,依實際留設面積給予獎勵,若留設騎樓,則增加容積獎勵至1.8倍,遭臺北市議員趙怡翔批評變相鼓勵建商不蓋人行道改作騎樓。(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府修正都更容積獎勵辦法,若建商留設人行道,依實際留設面積給予獎勵,若留設騎樓,則增加容積獎勵至1.8倍,遭臺北市議員趙怡翔批評變相鼓勵建商不蓋人行道改作騎樓,違背臺北市長蔣萬安主張人本交通精神,提案要求廢止,後續通過委員會審議送大會二讀討論;臺北市更新處表示尊重,但也解釋由於北市多見西北雨,多設騎樓對行人有利。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趙怡翔領銜提案反對,並獲得跨黨派市議員聯署支持;提案指出,北市更新處日前針對「臺北市都市更新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進行修法,透過容積獎勵鼓勵都更實施者在騎樓與人行道之間選擇設置騎樓,阻礙人行道的整體發展。
報告表示,考量現行臺北市仍有多處人行道不足,且市府應優先透過都更程序逐漸增加人行道普及率,此修法案不但欠缺周到,更違背蔣萬安主張的「人本交通」精神。
趙怡翔強調,受到天氣因素影響,確實設置騎樓有利於行人,自己也並非反對設置騎樓,而是認爲優先確保人行道寬度達到基本標準後,再規畫修法執行獎勵設置騎樓。
他說,此修法恐阻礙人行道增設政策,更對行人安全與道路規畫造成負面影響,且騎樓與人行道雖然都是行人使用空間,但無論從從執法、交通規畫、停放機車或市民使用習慣都不全然相同,例如機車停車部分,有些騎樓開放停車,有些則禁止,差異甚大。
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日前審議後通過此案,將送大會展開討論;對此,北市更新處長陳建華表示尊重,他解釋當初推此修正案,是因爲認爲騎樓是具特色「亭仔腳」,加上北市常常出現西北雨,設騎樓可避雨遮陽,但建商由於騎樓不好設計,往往不願留設,但爲讓行人有更舒適環境,因此希望透過獎勵,鼓勵建商蓋騎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