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電梯補助條件放寬 「無管委會」也可申請
圖爲增設電梯的北投區公館路奇巖華廈。(黃敬文翻攝)
北市屋齡在30年以上且設置無電梯的老公寓8萬多棟,爲鼓勵老公寓加速設置電梯,臺北市更新處規畫放寬「電梯補助申請資格」,個案得依實際情況選擇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單棟建築物選定代表人」來申請補助,自本月4日起生效,不必再苦於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組織而無法申請補助之困擾。
更新處表示,爲因應北市多數6層樓以下的公寓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而大型社區則因同一張使用執照而難以成立管委會,但單棟建築物仍有增設電梯需求,因此特別修法放寬「電梯補助申請資格」,自4日起生效。
更新處說明,個案得依實際情況選擇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單棟建築物選定代表人」來申請補助,不必再苦於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組織而無法申請補助的困擾,使市民享有更安全、更舒適及更高品質的住居環境。
更新處提醒,今年的受理申請期間爲1月5日至12月31日止,對於屬於北市府依法公告畫定的「都市更新整建或維護策略地區」,補助額度從覈准總工程經費50%提高至80%,以加速該地區增建電梯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