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不再當哈比人 斜屋頂放寬限高至2.1米
北市1日起起放寬斜屋頂至2.1公尺高。(北市建管處提供/楊亞璇臺北傳真)
臺北市頂樓斜屋頂限高1.5公尺,是全臺最嚴格的標準,不少民衆抱怨只能像「哈比人」一樣蹲低身體進入,相當不便,議員也紛紛要求放寬。臺北市政府1日起放寬限高到2.1公尺,兩側屋檐則放寬至1.8公尺,但四周不能搭設壁體,否則將視爲違章建築,查報強制拆除。
臺北市超過20年的老舊公寓約有10萬5000棟,50年以上的建物更超過3萬5000棟,爲因應老舊公寓屋頂漏水情形,北市自2006年即規定,可在屋頂平臺上搭設1.5公尺以下漏水棚架,但因民衆只能蹲着身體進入,被調侃成「哈比人」。
北市建管處坦言,2006年執行迄今因住戶對於日常使用,如曬衣服等無法使用屋頂平臺,常造成民怨,因此今年參考各縣市相關規定,放寬棚架高度到2.1公尺、兩側屋檐1.8公尺,但四周不能搭設壁體,否則以違章建築查報拆除。
建管處補充,原有1.5公尺已報備之案件改成2.1公尺,仍應依規定報備,申請的基本條件包括20年以上七樓以下公寓大廈、直下方各層樓所有權人同意、專業技師之結構安全證明,報備後建管處將列管,不定期派員勘查,如有新增違建,優先查報拆除,並向違建人收取拆除費用。
北市議員李明賢表示,這是一年來接獲最多的陳情案件,正因爲不合理限制斜屋頂高度,導致民衆不願意蓋甚至變相蓋違建,等於嚴苛法令逼迫民衆走險路,也感謝市府體恤民意進行法律修正,是雙贏也是令人開心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