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擬設子公司專營遊憩事業 商業營運更多元外市庫還多賺錢
▲臺北捷運公司擬將休閒類業務切開另立子公司,未來母公司將專注運輸本業。(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捷運公司擬以登記資本額2億成立子公司「北捷遊憩事業公司」,將北市府委託經營的臺北小巨蛋、兒童新樂園及貓空纜車等,移轉經營。依此規劃,北捷將可專注運輸本業,子公司負責遊憩業務也能讓決策流程精簡、提升因應商機變化的靈活度,甚至能爲市庫帶來更多收入。此外,北市府直接、間接持股加總超過8成,依法總經理也需到議會列席備詢,破除外界對於監管權的疑慮。
臺北捷運公司日前赴議會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時,拋出成立子公司「北捷遊憩事業公司」的計劃,多角化經營拓展多元商業模式,並減少總公司管理幅度、讓決策精簡。計劃案參考國外軌道業者營運模式,如JR東日本有72家子公司、近畿軌道集團有156家子公司,都將商業發展領域另以專業組織營運,讓整體效益最大化。
北捷總經理黃清信指出,「北捷遊憩事業公司」爲100%公營,資本額2億,初期實收資本額規劃6000萬,由臺北捷運公司出資3600萬、股權佔60%,市府出資2400萬、股權佔60%,市府直接、間接持股爲84.25%。初期員工編制350人、進用率75%,人員由母公司轉移。
依據北捷規劃,「北捷遊憩事業公司」與臺北捷運公司爲關係企業,未來北捷可統籌集團資源,提供充分後援,全力扶植子公司發展。母子公司也可採統一採購、共同授權等策略,降低集團整體營運成本。另外,也可藉由整合行銷活動及母子公司相互搭配的方式,深化企業形象及品牌形象,創造更多競爭優勢。
此外,未來成立遊憩事業公司後,也可增加同仁職涯選擇的多樣性,員工可依興趣、專長,選擇除運輸本業之外的發展機會,嘗試更具多樣化的職務。重點是,市府出資成爲股東,除原場館經營收益外,也可額外獲配現金股利等,增加市庫收益。
北捷指出,遊憩事業公司營運未來業務將包含纜車、遊樂園及體育場館的營運面、維修及保養面(如機電維修、纜車維修、遊具 維修等)、IP及商品授權合作、投資興建面等面向,並可發揮3大場館之間的多元整合效應,打造全新的綜合體驗,吸引更廣泛的目標客戶。
▲臺北市長蔣萬安、捷運公司總經理黃清信。(圖/記者湯興漢攝)
至於外界對公司監管的疑慮,北捷指出,依「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規定,市府對「北捷遊憩事業公司」的直接、間接持股達84.25%,市府及議會監管權不變;此外,依同法第9條,市政府資本額超過50%的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應列席市議會報告並備詢。
另外,而市府持股達到40%、超過三分之一,對於重大議案可行使否決權。且依「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制要點」,未來子公司的分預算應併入臺北捷運公司預算一同送交通委員會審查,故仍受市議會監督。
▲貓空纜車。(圖/ETtoday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