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3度提訊柯文哲 傳2都委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昨三度提訊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訊後還押;另以證人身分傳喚北市府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交通大學前副教授黃臺生,及陽明交通大學前教授馮正民,約談交保被告議員應曉薇助理陳佳敏。

檢方昨主要是追查京華城「方案四」超高容積獎勵究竟何來及相關金流。黃臺生和另名都委宋鎮邁,二○二一年九月都審會中,都明確反對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立場。

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上週遭約談時,供稱京華城案是市長交辦,自己僅「聽命行事」,據悉檢察官昨持上述人等供詞反問柯文哲加以釐清。柯昨一早被借提至北檢訊問,中間僅短暫午休、用餐,下午搭乘最後一班囚車返回看守所。

此外,國民黨北市議員遊淑慧昨指出,依京華城子公司鼎越開發公司申請百分之卅容積轉移覈准,是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才通過,但市府核發建照日爲同年十月十八日,早於容移覈准日二個月,是否「先上車後補票」,先給了建照才補給容移?

都發局迴應,二○一九年四月起,申請案容積代金估價程序可與建照審查階段並行,都發局收到申請人預繳的容積代金後,開立證明,申請人憑此可向建管處申請建照覈准;京華城容移也依此程序辦理,建管處二○二二年九月廿九日覈准京華城建照,十月十八日核發建照,十二月十五日都發局容積代金審議委員會,十二月廿八日報府覈定容積代金,京華城隔年十一月九日取得容積移轉許可證明。

至於又有媒體報導,柯文哲政治獻金「個人捐款」多達十四萬六千多筆,其中十三萬七千多筆是現金捐贈,選前三個月現金收入逾九萬筆,累積近兩億元,檢廉持續追查有無特定企業、金主以人頭隱匿捐款。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說,相關報導都是杜撰寫小說,甚至把小額捐款誤植爲現金,實在是荒謬至極。

針對京華城案電視臺報導,NCC指出,截至昨天中午,已收到卅三件申訴案,檢舉電視節目內容有疑慮,其中以三立廿三件最多,東森三件、鏡電視兩件、未指明特定頻道有五件,多數民衆質疑電視臺未善盡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