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新能源實控人涉信披違規被立案調查
本報記者 陳家運 北京報道
3月14日晚間,寶新能源(000690.SZ)連發兩則公告,引發市場關注。公司實際控制人葉華能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前董事長寧遠喜亦收到《立案告知書》。
公告顯示,葉華能出生於1953年,是廣東寶麗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麗華集團”)實控人,其通過寶麗華集團持有寶新能源17.73%的股份,爲第一大股東。
寶新能源證券部相關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目前立案調查尚無新進展,廣東證監局警示函已經完成處罰,公司經營正常。
對於實控人被立案調查,寶新能源在公告中表示,立案調查期間,葉華能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各項工作,並嚴格按照規定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寶新能源因違規資金往來,收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
廣東證監局調查發現,2021年2月,寶新能源將合計約2550萬元資金轉給控股股東寶麗華集團及其關聯方使用。這筆資金被佔用長達三年之久,直到2024年2月,寶麗華集團才向寶新能源歸還上述款項。
在這期間,寶新能源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基於上述違規行爲,廣東證監局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寶新能源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寶新能源方面迴應稱,發現問題後控股股東寶麗華集團第一時間代相關方歸還了全部資金,並啓動專項清查,強化內控機制,定期覈查關聯資金往來,杜絕類似事件。
官網信息顯示,寶新能源以“新能源電力+新金融投資”爲雙核心業務。公司兩大能源基地爲梅縣荷樹園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和陸豐甲湖灣清潔能源基地,分別選址於梅州市和陸豐市。2024年半年報顯示,電力產品收入佔寶新能源營業收入的99.8%。
寶新能源發佈的2024年三季度報告顯示,前三季度其實現營業收入61.06億元,同比下降20.7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92億元,同比下降8.1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6.02億元,同比下降3.25%。
業績下滑背後,是火電行業盈利空間受限、新能源消納問題突出及市場競爭加劇等多重挑戰。中研普華研究員洪前進向記者分析指出,儘管火電作爲靈活性支撐電源仍處政策紅利期,但行業整體競爭格局複雜,寶新能源需通過優化成本、多元化佈局等措施,提升抗風險能力和盈利能力。
(編輯:董曙光 審覈:吳可仲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