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員薪酸…工時長、薪水低、流動率高

臺北市勞動局規畫針對保全業及房仲業等從業人員,廢止相關勞基法84-1的約定書。(陳君瑋攝)

保全員因適用《勞基法》84-1,每月最高工時可達288小時,比一般勞工多出114小時,等於每天工作12小時、月休6天,但薪水最多也只有3萬出頭,且往往日夜顛倒,容易引起腦心血管疾病。保全業也一向被視爲血汗行業代表,雖各界盼讓保全回到正常工時、要改變生態,但多數保全卻持保留態度,流露爲生活打拚的無奈。

時薪基本工資能調高多少?多那幾百塊根本沒差!」上8小時制的林姓保全說,從業10餘年、換過數家保全公司,閒來無事養老,但這薪水要讓年輕人買房、生活很困難,也讓這行越來越少人加入。他認爲,政府或能藉調高基本工資改變生態,但調幅效果有限,「可能哪天要聘外勞當保全了!」。

3年前退休轉行的陳姓保全則說,自己每月上滿288小時,薪水也不到30K,若全面規定只能上8小時,收入會少4000元至5000元,對生活影響很大。他表示,保全業跟其他服務業工作性質不同,這份工作基本薪資低、工時又長,多數年輕人難仰賴這份工作養家,也坐不住、做不久,恐怕不是單單修改《勞基法》就能改變。

保全業者表示,保全業流動率確實很高,主要是工作性質比較穩定,很少把人這份工作當作人生志業,都只是轉職時「過個水」,時間到、找到工作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