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陳家欽也去過88會館 兩任警政署長都要告吳子嘉
前後任的警政署長陳家欽(左)、黃明昭(右),23日都表示沒去過88會館,要告吳子嘉。(本報資料照片)
名嘴吳子嘉22日在網路媒體的影片中,表示掌握消息,指前、後任的警政署長,陳家欽與黃明昭,都去過88會館,黃明昭上午由警政署發佈新聞稿,強調從沒去過,如曾涉足,將辭去署長一職,同時也要告吳子嘉。而前署長陳家欽也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嚴正駁斥吳子嘉之不實指控,並已依法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陳家欽聲明指出,針對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先生於112年3月22日於風傳媒「下班瀚你聊」網路節目,誣指本人陳家欽曾涉足「八八會館」一事,由於該事毫無根據,本人陳家欽除嚴正駁斥強調未曾去過八八會館外,並對吳子嘉先生涉及刑法妨害名譽之犯行,已委由重和國際法律事務所宋重和律師依法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以捍衛個人清譽。
黃明昭則是上午就嚴正駁斥表示,絕未曾去過八八會館,如曾涉足將辭去警政署長一職,對於毫無證據的不實指控將依法提出告訴,以捍衛個人清譽及整體警察形象。
黃明昭表示,警政署對於涉入八八會館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之官警,均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經調查事證明確者均已懲處或調職,疑涉不法部分,並報請檢察機關深入查處,署長如曾涉足,豈敢嚴正查辦。
黃明昭強調,吳子嘉的不實指控,嚴重損及個人名譽及形象,對其毫無證據、誇大不實、譁衆取寵且不負責任的言論,表示強烈譴責,並呼籲儘速公佈照片或影片,接受公衆檢驗。黃明昭表示,時事評論者要秉持證據及良心發言,吳子嘉以破壞他人名譽作爲提升節目流量的手段,應負起社會責任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