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99張幽靈票!若「選務員作票」最重判7年半 選委會鬆口:票掏錯
臺北市長選舉驗票結束,外傳萬華區有票匭被發現疑似作票,99張沒領取的選票,全部「灌」給丁守中,對此,北市選委會強調,只是票掏錯了。不過有律師表示,如果這些選票真的是有人蓋印,作出假選票,犯刑法210條僞造私文書罪,將判5年以下,如果是選務人員,最多會被刑7年半。
「灌票疑雲」發生在萬華區某投開票,驗票的工作小組,發現選務人報給中選會的「投(開)票報告表」上所登記的發出票數,比實際發出的票數多了99張,而這多出來、實際上並沒有發出的99張票,最後經清查,全都是「灌」給丁守中。
律師孫瑞蓮分析,如果只是單純的拿錯票,僅僅是行政疏失,但是,如果法院追查是有人蓋印,作出假選票,就涉犯刑法210條僞造私文書 「僞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孫瑞蓮指出,更深的問題是,有機會蓋印的人,很有可能是選務人員,選務人員是授權公務員身分,可能還會有刑法134條瀆職的問題,加重其刑1/2,以最重5年來看,最高會被判刑7年半。
丁守中也反擊灌票質疑,他強調,此次驗票中發現多處投開票所出現「實際得票」與「發出票數」不符的狀況,柯文哲、丁守中、姚文智三人都個多出100票,光是一天開出的一個投票所就被灌了300票。
丁陣營認爲,選舉過程太多缺失、領票弊端,正式提出選舉無效之訴,考慮驗票費用申請國賠,並追究選務員責任,這99張「灌」給丁守中的選票,是不是作票,或者只是開票過程中,將票錯置到其他票匭的行政疏失,在接下來的「選舉無效之訴」一定是攻防焦點。
針對「灌票疑雲」,北市選委會則迴應,「沒有什麼弊端,掏過來的時候掏錯了,是誤入,這是疏失,不是弊端。」強調基於法官封口令,每個人都不應對任何個案去做任何的說明。
中選會這次選務大亂,除了投票大排長龍,還衍伸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爭議,讓前主委陳英鈐請辭負責,爲迴應民怨與長官批評,中選會確定訂於17日召開全國選務工作檢討會議,邀請地方選委會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