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玉石買賣詐欺」驚見自家人 士林分局斷腕嚴辦 2刑警50萬、30萬交保
北市2名刑警遭指控參與玉石設局買賣,23日遭傳喚、搜索。(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鍾姓、賴姓偵查佐,2020年6月任職士林警分局時,疑與林姓男子共謀,以仲介購買玉石名義,向1名商人詐騙財務,士林分局獲報調查後,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23日執行同步搜索,鍾、賴各因詐欺罪嫌,以50萬、30萬交保,士林分局指出全案爲主動自清,後續也將配合檢方偵辦。
檢方接獲林姓珠寶賣家舉報,林男指控賴警、鍾警2020年在士林分局擔任員警時,曾與何女串通,謊稱他販賣的珠寶是贓物,要求賠償數百萬元,但他賠償後察覺異樣,檢警追查下發現,賴警、鍾警有涉案嫌疑,掌握受害賣家僅有林男一名,而檢方先前已約談何女等相關共犯,皆無保請回。
據指出,士林分局2刑警當時認識林男,林表示與人有玉石買賣糾紛,希望2人出面協助處理,事後衍生糾紛,對方向檢警指控2警與林合謀設局,籍此訛詐錢財,2警雖然否認與林期約、對價,但檢方23日偵訊後因掌握事證,諭令各以50萬及30萬交保。
士林警方23日晚指出,本案經調查後報請新北檢指揮,另由士林分局、萬華分局及新北市刑大組成專案調查,並於23日執行同步搜索,士林分局將視偵審結果,再行擬議及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士林分局表示,警方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不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勇於面對問題之態度,主動積極深入查處,依法究辦以維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