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三度酒駕 醉男吊照再犯挨罰18萬

41歲林姓男子7月31日下午騎車行經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時,因搖搖晃晃遭巡邏員警懷疑,警方查詢其車牌發現其駕照已被吊銷,攔查更發現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現場酒測值達0.88毫克,當場送辦並開罰新臺幣18萬元。(圖/ 中央社)

高雄林姓男子因騎車搖晃遭仁武警分局員警攔查,員警不僅聞到全身酒氣,一查還發現他今年已被查獲2次酒駕,且機車駕照已吊銷,酒測值達0.88毫克,當場送辦並開罰18萬罰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今天新聞稿指出,41歲林男7月31日下午騎車行經鳥松區中正路時,因搖搖晃晃遭巡邏員警懷疑,警方查詢車牌發現他的駕照已被吊銷,經攔查發現身上散發濃厚酒味。

林男不但坦承有喝酒上路,且今年已被查獲2次酒駕,酒測值達0.88毫克,員警當場告知相關權利後將他逮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林男今年3月29日及4月11日已遭查獲2次酒駕,如今又被鳥松派出所員警查獲,將面臨新臺幣18萬元高額罰鍰。經向監理機關查詢還發現,林男因多次酒駕遭吊銷駕照,且還在不能考領駕照期間多次違規,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永久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領。

仁武分局表示,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10年內酒駕2次以上即爲累犯,第2次酒駕機車騎士罰鍰9萬元、第3次則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地方交通局得公佈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編輯:謝雅竹)11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