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家登:與英特格訴訟不影響營運 研議再上訴
家登說明,2021年11月30日接獲英特格對可能侵犯家登「中華民國發明第I238804號」專利權一事,先向商業法院提起「確認公司專利請求權不存在訴訟」。家登同日委請萬國法律事務所,就英特格晶圓傳送盒(FOUP)侵害上述專利權爲由,向商業法院提出侵害專利權,請求損害賠償1億元。
上述2項訴訟案件於9日經商業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英特格生產、銷售的晶圓傳送盒產品未侵害家登「I238804號」專利權,故家登提出的相關訴訟及假執行聲請均遭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家登負責。
由於上件侵權訴訟已被法官認定爲未侵權家登A300晶圓傳送盒(FOUP),因此英特格所提出的確認不侵權訴訟成立,意即家登不能再以此專利「I238804號」向英特格提出排除侵害、防止侵害及損害賠償等請求權,但僅限於A300晶圓傳送盒系列產品。
家登說明,公司每年投入近7%營收於研發上,光2022年便投入近3億元研發資金。由於公司長期投入鉅額研發經費與全世界技術最頂尖客戶合作,纔有機會較競爭者更早提出在2004年3月8日申請的「I238804號」專利權。
家登表示,「I238804號」專利權爲光罩、晶圓傳送盒產品填充裝置改良,是半導體光罩、晶圓傳送盒邁入銅製程、奈米制程中不可或缺技術,商業價值高達百億,爲家登投入研發不餘遺力的代表性專利。
因此,家登將會捍衛公司權利持續上訴,爭取法院對此技術的獨特性與具備的商業創新價值認可。此2件判決案不會對公司營運現狀產生影響,將委請法律顧問在收迄判決正本後,按法律程序研析上訴理由、續行上訴,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