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只抱妹妹睡覺還不穿褲子」 小哥哥想切腹、跳樓
嘉義一名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小哥哥發現爸爸睡覺只「抱」妹妹,以爲自己不受疼愛,一度萌生切腹、跳樓自殺等念頭。沒想到學校老師進一步追問意外揪出案外案,孩子的父親其實是趁女兒熟睡時猥褻,最後這名狼父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小哥哥民國103年6月時就讀小學三年級,當時他畫出一把刀子還有人切腹自殺,老師疑惑追問他才坦承自己想跳樓自殺,「爸爸睡覺只抱着妹妹,2個人都沒穿褲子,爸爸只愛妹妹不愛我。」由於他神情相當認真,老師不敢大意立即通報社會局。
校方隨後找來妹妹詢問,但她無法詳細說出事發經過。由於小兄妹家庭狀況特殊,老師經常會幫忙檢查有無洗澡、洗頭,民國104年5月15日老師發現女童全身髒兮兮,用溼巾擦拭時照例詢問有無穿內褲確認她是否有洗澡,她只是點點頭,接着詢問「爸爸會不會拉妳的手去摸尿尿的地方」,她仍點頭,爲了確認這不是在說謊還繼續問說,「有哪裡被摸了會不一樣的地方嗎?」她就直接說,「爸爸尿尿的地方變大大的、硬硬的。」
▲小哥哥以爲自己不受父親疼愛一度想自殺,卻不知道妹妹已經慘遭狼爪。(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妹妹向警方透露,自己跟爸爸、哥哥睡在同一個房間,有時候晚上睡覺她和爸爸都沒有穿褲子,會看到爸爸的生殖器,某一晚不知道爲什麼爸爸把手伸去摸她的下體,但把手拉開之後就不會再摸,之後又有一次爸爸拉她的手去摸生殖器。不過,小兄妹的父親辯稱,老師和社工都會教女兒說些有的沒的,還威脅如果女兒看起來髒髒的就會把她抓走,而且兒子和女兒只要不合就會亂說話,「她小時候被診斷出語言發展遲緩和輕度智能不足,一直以來都是跟媽媽一起睡。」
雖然小兄妹的父親全盤否認猥褻女兒,但一審仍被嘉義地院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嘉檢認爲刑期太輕提出上訴。臺南高分院法官認爲,該名父親的行爲確實造成女兒身心受創,還有可能影響到她未來與人交往、婚姻的關係建立,審酌犯行判處2年合理,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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