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終審獲刑18年!

曾經叱吒澳門博彩業的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綽號“洗米華”),此前因涉嫌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罪等162項罪名,獲刑18年。

7月4日,記者瞭解到,周焯華等9人此前提出上訴,澳門特區終審法院日前宣判上訴敗訴,周焯華維持18年有期徒刑,逾248億港元不法利益全歸澳門特區政府。

此前報道,周焯華因涉嫌在中國境內實施開設賭場等犯罪行爲,於2021年11月被浙江溫州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之後,周焯華等人被依法採用羈押強制措施。2022年8月10日到12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合併審理了周焯華跨境賭博犯罪集團骨幹張寧寧等人所涉的3起案件,該3起案件都是以周焯華(另案處理)爲首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系列案件。該案的審理亦直接推動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

案情顯示,周焯華等人利用“太陽城集團”在澳門六大博企的娛樂場經營“賭底面”非法賭博活動。他們還在菲律賓、越南等地開設貴賓廳,同時在澳門及內地等地經營網上投注和電話投注。此外,周焯華等人通過內地公司以收購、房地產轉移等名義收取賭債,並利用地下錢莊接受賭資。

2024年7月3日,澳門特區終審法院宣判,一審法院裁定周焯華等人有罪,周焯華被判監18年。二審維持他的原判刑,但撤銷了“賭底面”的詐騙罪名。周焯華等人及檢察院均提出上訴。最終,終審法院也維持中院量刑,同時認定周焯華等人通過犯罪活動獲取不法利益超過248億港元,判令全部歸澳門特區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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