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淫手拖進草叢!「警察來了、哈利路亞」 女機智大喊脫險

有性侵前科的江男,企圖對夜歸女子下毒手。(翻攝畫面)

花蓮縣一名女子小靈(化名),今年(112年)3月13日晚間,步行前往新城火車站搭車時,突然被男子拉進草叢意圖性侵及搶走身上包包,小靈大聲喝斥,才逼退對方;警方從現場遺留吸食強力膠的塑膠袋、塑膠黑色拖鞋、以及採集DNA跡證,沒多久就逮捕有性侵前科的江姓男子。

據瞭解,當天晚間10時許,女子向警方報案指稱,獨自走路到新城火車站,走在花6線1公里的人行道上時,突然有男子伸手將她拉進草叢想要性侵,她奮力掙扎大聲呼救。男子竟動手搶她的包包,所幸用力拉扯下,纔沒被對方強走,當下剛好有車輛經過,男子見狀才倉皇逃離。

眼尖員警從現場遺留的拖鞋,發現嫌犯之前到警局報到時,所穿同一雙拖鞋。(翻攝畫面)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蒐證,發現男子在現場遺留吸食強力膠的塑膠袋,還有一隻黑色塑膠拖鞋,小靈外套也留下疑似犯嫌血跡,相關物證送往刑事局鑑定比對。

小靈在警詢表示,對方一手嘗試將我褲子脫下,但因我有繫腰帶而未得逞,當對方勒住我頸部,我便用腳踢他並咬他左手小拇指反擊,對方又想勒住我頸部,伸手拉扯我的衣服,意圖摸我胸部,但他只拉到我右鎖骨的地方,對方繼續拉我右手,將我拖進草叢深處,過程中我持續大喊「我已經叫警察了,警察過來」、「哈利路亞」。

小靈說,後來路上經過好幾臺汽車,可能因此對方纔放棄強暴我,轉而搶我隨身攜帶的揹包,還有身上衣物內的財物,他有拉開我揹包的拉鍊,但我一直跟他拉扯,他可能以爲警察來了,就放棄搶我的東西並逃離現場。

警方清查轄區商家,發現案發當天下午2時許,有男子曾到超市購買強力膠,比對行車軌跡及身分,鎖定有性侵前科的50歲江姓工人,刑事局鑑定證物也驗出江男DNA。

員警還發現,江男之前因案到分局報到時,穿的拖鞋和現場遺留的,疑似就是同一雙。警方把江男拘提到案,全案依妨害性自主、強盜未遂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地院法官,日前依江男犯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又犯強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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