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曝光!雲南一知名商人鉅額行賄,牽出大行省分行行長!

日前,裁判文書網一則刑事判決書揭露了德宏後谷咖啡有限公司(下稱“後谷咖啡”)及董事長熊某犯單位行賄罪獲刑的細節。

而其行賄對象,就包括此前“落馬”的中國進出口銀行雲南省分行原行長戴世宏、交通銀行雲南省分行原副行長周東。2023年6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戴世宏、周東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提起公訴。

行賄數千萬元

雲南是我國的咖啡主產區,產量佔全國的99%。始建於1994年的後谷咖啡則是雲南第一家成規模的咖啡種植加工企業,2017年實現銷售收入56.91億元。

在一份介紹中,後谷咖啡創始人兼董事長熊某系“咖啡行業的領軍人物”,“曾先後榮獲全國農村青年創業致富帶頭人、雲南省優秀工業企業家、科技部科技創新創業人等榮譽”。

不過,從2018年6月份開始,後谷咖啡資金週轉出現困難,產生了債務危機。2019年開始,包括銀行在內的債權人對後谷咖啡提起多起訴訟。2023年6月,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後谷咖啡管理人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

日前披露的《德宏後谷咖啡公司、熊某某單位行賄一審刑事判決書》則曝光了後谷咖啡及公司董事長熊某向戴世宏、周東等人的行賄經過。

判決書顯示,2012年至2014年,後谷咖啡在交行雲南分行貸款融資過程中,熊某爲了獲得周東的幫助與支持,在2012年至2014年春節前先後三次送給周東15萬元現金。

其結果是,在周東分管授信業務審批期間,2013年9月他簽字同意給後谷咖啡授信4億元,2014年4月給後谷咖啡授信4.5億元。

2015年至2018年期間,熊某又在後谷咖啡徵信狀況不良、資產負債率較高、不具備貸款條件的情況下,以承接進出口銀行雲南省分行的不良貸款爲條件,提升後谷咖啡的信用評級和貸款授信額度,來獲取高額貸款,先後送給時任進出口銀行雲南省分行行長的戴世宏及其特定關係人共計2137.92萬元。

此外,2014年至2017年期間,熊某在後谷咖啡未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下,爲獲得融資性貿易資金支持,向時任重慶能投集團董事長馮某及其特定關係人李某、王某行賄3030萬元。

鑑於熊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行賄事實,一審法院判決顯示,後谷咖啡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500萬元;熊某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50萬元。

分行行長索賄

一審法院查明,熊某的行賄數額中,有1840萬元屬於被索賄後給予,索賄人則是時任進出口銀行雲南省分行行長的戴世宏。

其中,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後谷咖啡承接昆明西南廣商城有限公司在進出口銀行雲南省分行2.95億元不良貸款期間,戴世宏讓其情人張某向熊某借款購買了位於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洛羊片區土地。

之後,在戴世宏的支持和幫助下,張某又以共同開發土地(未實際開發)的“土地前期投入”費用爲名,向熊某索要800萬元。熊某爲了讓戴世宏在融資貸款方面對後谷咖啡提供幫助,於2017年4月安排公司向張某個人賬戶轉賬800萬元。

而在後谷咖啡購買西南廣商城固定資產後,戴世宏爲讓張某從中獲利,在熊某與他接洽貸款事項過程中,多次要求熊某將西南廣商城倉庫交予張某經營。2017年10月,西南廣商城固定資產過戶到後谷咖啡名下後,熊某爲了讓戴世宏繼續在融資貸款方面對其提供幫助,同意將西南廣商城5號倉庫以低價租給張某,之後張某將該倉庫轉租,從中獲利298萬元。

此外,2015年8月,戴世宏爲了讓張某的胞姐從中獲利,安排後者參與西南廣商城不良貸款處置工作,並向熊某提出給予張某胞姐“辛苦費”。而後,張某胞姐參與西南廣商城資產處置工作,熊某給予了張某胞姐勞務費。

2016年間,戴世宏與張某胞姐以西南廣商城資產處置工作辛苦爲由,向熊某索要800萬元,熊某實際陸續給予了500萬元。因熊某一直未給予剩餘的部分,戴世宏與張某胞姐又再次向熊某索要700萬元,熊某又陸續給予了張某胞姐540萬元。

雙雙“落馬”

此前,戴世宏、周東已分別於2022年7月、8月“落馬”。

2023年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對周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予以通報,經查,周東違規接受授信客戶宴請並收受財物;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將個人利益與授信客戶深度捆綁,利用職權長期向多名授信客戶出借資金牟利,通過虛構業務營銷活動套取資金。

此外,周東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國家金融政策和產業政策,違規審批授信業務;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辦理授信業務方面提供幫助,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法審批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

通報稱,周東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被組織處理後仍不思悔改,肆意妄爲兌現腐敗期權,其性質嚴重、情節惡劣,並嚴重破壞所在單位的政治生態,應予嚴肅處理。決定由相關黨組織給予周東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2023年4月,戴世宏也被“雙開”。通報稱,戴世宏政績觀嚴重扭曲,盲目衝規模上項目,爲爭考覈排名片面追求所謂的“零不良”,“挖大坑填小坑”釀成更大風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規接受貸款客戶的宴請並收受禮品,違規報銷個人費用。

此外,戴世宏利用職務便利爲特定關係人經商辦企業謀取利益,以民間借貸爲名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干預項目評審,強行上調貸款客戶的授信評級,破壞信貸評審的獨立性,形成大額不良,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以貸謀私,夥同特定關係人收受貸款客戶的鉅額賄賂,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

2023年6月,戴世宏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委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怒江州檢察院依法向怒江州中院提起公訴。周東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經雲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檢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院提起公訴。

責編:楊喻程

校對: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