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13歲女孩與16歲男孩玩耍時懷上身孕,這事你咋看?
人之所以要讀書、要思考、要去看世界,是因爲這些可以豐盈人的內心,不至於使人一大把年齡腦袋還是空空的。這樣無知的人,最容易做出一些離譜的事。而有的時候,人的無知又來自於家人的忽視和教育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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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13歲女孩與16歲男孩玩耍時懷上身孕,這事你咋看?
“小玉,你最近怎麼胖了這麼多,肚子也大了,是不是不舒服?”
······(無迴應)
“問你話呢,是不是不舒服?”
······(依然無迴應)
“你這丫頭,到底怎麼回事?走,跟我去醫院!”
診室內,醫生問小玉話,她也是畏畏縮縮的,只說一兩個字。從僅有的幾個回覆中,醫生得知小玉已經很久沒有來過月事了。站在一旁的母親陳女士也說女兒之前偶爾出現過幾次嘔吐的現象。
當時她問女兒怎麼回事,小玉卻說是吃壞東西了,所以她也沒當真。直到最近她迅速發胖,經期也遲遲未到,這才意識到不對勁。聽了她的話之後,醫生讓小玉去做了孕產檢查,這才發現她是懷孕了,而且胎兒已經21周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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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單一出來,陳女士夫婦人都傻了。在他們眼中,女兒是個極其內向的人,和家裡人都不怎麼說話,怎麼會懷孕呢?難不成是被壞人欺負了?於是,夫妻倆一起逼問女兒孩子到底是誰的。
可即使化驗結果就擺在眼前,小玉甚至都不願意承認和他人發生過關係。父母急的又氣又罵,使盡渾身解數,才找出讓女兒懷孕的那個人······整件事情還得從小玉輟學開始講。
小玉出生在廣東的一個普通家庭,在她之前已經有了一個5歲的哥哥。哥哥活潑好動,又很調皮,因此,父母將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哥哥身上,其他時間也都被工作填滿了。而她本就是安靜的性子,在父母長期的忽視下變得越來越內向,連話都不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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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父母工作攢了一些錢,就帶着兩個孩子來了深圳,還開了一家網吧。家裡的經濟條件是越來越好了,但小玉卻始終和父母很生疏,什麼事情都不會和他們講。十歲的時候,父母又生了個弟弟,她幾乎就成了這個家的透明人。
小學畢業後,她堅持不肯繼續讀書,父母拗不過她,只能隨着她去。輟學在家時,她還未滿13歲。因爲年齡太小,所以就沒出去打工,只是每天去父親的網吧裡上網。不久後,她認識了經常光顧的客人,16歲的阿兵。
不知爲何,兩人很快就熟絡了起來。阿兵經常主動找小玉聊天,還會給她送零食、買小禮物、充話費。小玉懵懂無知,以爲這是在交朋友,但阿兵卻把小玉當成了女朋友,即使兩人之間沒有任何的表白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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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的小玉對自己被談戀愛的事毫不知情,只把阿兵當朋友。2011年5月,小玉在網吧玩到半夜兩點,此時她的父母已經回家睡覺了。她想起來今天的碗還沒洗,於是就來到網吧後面一個偏僻的小房間洗碗。
誰知,阿兵突然出現在房間裡,等她幹完活後,就把她拉到一邊脫她的衣服。小玉甚至都不知道他在做什麼,只是本能的抗拒,但阿兵卻把這當成了女友在害羞,反而更有興致了。且他個子雖然只有1.62,但體格強壯,所以小玉的抗拒根本就沒用。
就這樣,無知的他QJ了無知的小玉。事後,阿兵似乎察覺到小玉生氣了,買了一個音樂盒哄她,結果小玉就這樣被她哄好了,兩個人再次發生了關係。這也是兩人最後一次,但小玉卻因此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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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五個月後,這件事才被小玉的父母知道。女兒才13歲就懷孕了,陳女士夫妻一時間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他們找到阿兵的父母,對方卻說如果把小玉嫁到自己家,他們纔會負責,否則就不會管小玉的任何事。
阿兵得知小玉懷孕了,也完全沒有任何驚慌,反而很淡定的說:“不行就嫁到我們家來好了。”面對記者的提問,他也並不承認自己是QJ了小玉。阿兵說每次都是發生關係就是應該男生主動,即使發現她不情願,自己也沒想那麼多。
在他眼裡,自己喜歡小玉,小玉也不討厭他,所以兩人就是情侶關係,發生什麼事都是自願的。他還直言可以結婚,說小玉是她的第一個女朋友,可以的話他願意和小玉過一輩子。但兩人實際上才認識幾個月,實在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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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阿兵一家都是這種反應,陳女士夫婦決定報警,但阿兵聽說後,反而說到:“無所謂了,如果她非要搞我,那我就做好坐牢的準備。”儼然一副被逼無奈的受害者姿態,簡直是無知至極、無恥至極。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與不滿14歲的女性發生關係的行爲,不論對方願不願意,都屬於QJ。阿兵雖未滿18歲,但已經過了16歲,所以需要爲自己的罪行付出法律的代價。雖然之後的發展並未透露,但孩子如果真的是阿兵的,他一定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很多時候,無知就是原罪。小玉的父母沒有對她進行性教育,她也沒有學過怎麼和異性相處,這才導致他人有機可乘。而這個阿兵更是無知到可恥,都還未到結婚年齡,就大言不慚的說要娶年僅13歲的小玉,實在是離譜。
(《案例回顧:13歲女孩與16歲男孩玩耍時懷上身孕,這事你咋看?》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