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浙江一女子突然胸部潰爛,丈夫自首說:我在她胸罩上塗了毒

《禮記·昏義》中曾對婚姻做了這樣的闡述:“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婚姻從來都不是兩個人之間的私事,更多的是兩個陌生家庭的組合,正是因爲如此,出於中間節點的夫妻,除了是彼此親近的戀人之外,更是相伴一生最爲信賴的親人。

縱然是一日夫妻都有百日恩,更何況是結婚多年的夫妻,雙方之間縱然沒有血緣關係,確實彼此之間最爲親近的親人。可在2014年的浙江,卻有一名女子突然胸部潰爛,此時丈夫自首說:“我在她胸罩上塗了毒。”

夫妻之間有什麼問題不能溝通解決,爲何要走上下毒這一步,利用枕邊人對自己的信任而肆意傷害對方,是肆意報復,還是另有所情呢?

裴濤是浙江某化工廠的職工人員,薪資待遇確實不錯,但或許是因爲長期在化學用品的侵蝕下,裴濤的身體出現了問題,導致他與妻子潘曉雲衆縱然結婚多年,卻遲遲沒有孩子。至於爲何這麼確定是裴濤的問題,自然是因爲潘曉雲悄悄去醫院檢查過。

其實兩人剛結婚後不久,潘曉雲也懷過孕,可當時潘曉雲剛好處於事業的上升期,忽略了對身體的重視,因此當她反應過來懷孕的那天,卻剛好是自己流產之時。再加上當時潘曉雲作息顛倒,流產對身體造成了很大的損害,縱然潘曉雲對還未成型的孩子無比愧疚,無奈之下只好先選擇調養身子,再做其他打算。

然而當潘曉雲將身體調好之後,卻怎麼也懷不了孕,帶着對之前胎兒的愧疚,此時的潘曉雲做夢都想成爲一個母親,拼盡全力對孩子好,唯有這樣才能彌補之前的虧欠。在潘曉雲心中,懷孕已經成爲了一個執念。

兩人結婚8年了,肚子卻一直沒有任何動靜,這必定是有一方出現了問題,出於對丈夫自尊心的考慮,潘曉雲獨自一人去醫院做了檢查。如果是潘曉雲自身的問題,或許她還不會對懷孕一事如此偏激,可結果卻是她十分健康。此時潘曉雲突然想到丈夫之前對他提起過一個同事便是不育,潘曉雲心中便有了一個答案。

自己身體十分健康,卻不能成爲一個母親,這對潘曉雲來說顯然是一個巨大的打擊。在這個偏執思想的影響下,潘曉雲生出了一個念頭:既然丈夫不能生,那自己可以“借種生子。”說做就做的潘曉雲便趁着丈夫出差的這幾個月迅速物色了一個男性,果然順利地懷上了。

然而,這時的潘曉雲又再次陷入了糾結,看着手中的結果爲已孕的檢測單,潘曉雲回想起了丈夫對自己的好,每個月的工資不僅如數上交,將自己寵成了一個小女孩;更是在當時自己流產,醫生說出自己以後很有可能會終生不孕時,她忘不了丈夫堅定地對自己說:“就算以後沒有小孩,我也還是會一如既往地愛你”。

念及丈夫對自己的關懷體貼,潘曉雲終於意識到自己自私的行爲,如果僅僅因爲滿足自己做母親的貪心,而讓丈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一個跟他毫無血緣關係的小孩,這不僅對裴濤不公平,自己良心也會不安。於是潘曉雲在痛苦了一晚之後,第二日便選擇了去醫院流產。

潘曉雲本以爲自己這件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可她萬萬沒有想到,爲了給自己驚喜而突然回來的丈夫,竟然看到了自己還來不及銷燬的流產單子,彼時的裴濤對妻子的背叛行爲充滿了深深的怨恨。

但多年的夫妻情誼讓他實在是不捨得與妻子離婚,可心中的怨氣又積壓在心中無法宣泄,爲了出這口惡氣,裴濤便想出了一個報復妻子的想法,從公司裡帶了一些化學物品,製作成毒藥之後,就在妻子每件胸罩上塗了毒。

當晚回家洗漱之後,潘曉雲就這樣毫無防備地穿上塗毒的胸罩。突然胸部潰爛的潘曉雲由於疼痛難忍,立馬去醫院治療,此時的丈夫也深知自己難逃法網,當警方接到潘曉雲報警將裴濤逮捕後,身爲丈夫的他坦白說:“是我在她胸罩上塗了毒。”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本案中,裴濤察覺到妻子出軌,爲了泄憤想要給妻子一個教訓,以作懲戒,於是利用身份之便,對着同牀共枕多年的妻子下毒,手段殘忍;想要通過傷害對方身體來達到發泄怒火的目的,動機惡劣。其行爲造成了妻子重傷,已經達到了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

如果不是因爲潘曉雲在察覺到身體不對後及時就醫,當裴濤製作的毒藥滲入到身體內部的時候,後果必將不堪設想。因此最終在法院的審理下,最終判處裴濤有期徒刑8年。

裴濤的行爲固然極端,但身爲妻子潘曉雲的行爲同樣也存在過錯,其實她完全可以同裴濤商量,夫妻之間本就應該共患難,可潘曉雲卻爲了滿足一己私慾而選擇出軌,縱然其動機是想要實現成爲母親的願望,可行爲上終究還是背叛了家庭。

(注:《案件:浙江一女子突然胸部潰爛,丈夫自首說:我在她胸罩上塗了毒》人名均爲化名,部分圖片爲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