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孟照紅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財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孟照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蕪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照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孟照紅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