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張文宏”深夜直播帶貨,別讓新技術淪爲新騙術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王學鈞
新技術成了新騙術。
近日,網上出現“張文宏”深夜直播帶貨的視頻。視頻裡的“張文宏”在賣一種蛋白棒,面相和聲音跟人們曾在電視上看到的張文宏醫生一模一樣。在“張文宏”的誘導下,不少人毫不猶豫地下了單。其實,他們都被騙了。視頻中的“張文宏”是某社交賬號運營者用AI技術合成的,並非真實的張文宏醫生。
用“AI張文宏”騙人,這種做法無法容忍。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僞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涉事者未經授權,擅用張文宏醫生的肖像炮製出一個深夜直播帶貨的“張文宏”,不僅嚴重侵害了張文宏醫生的肖像權,也明顯有損於張文宏醫生的形象與名譽。
假冒張文宏醫生的形象搞直播帶貨,已涉嫌消費欺詐。受騙者主要是對AI這類新生事物不大瞭解的老年人,這些人比較重視營養和保健,對張文宏醫生這樣的公衆人物滿懷信任。從這個角度看,用“AI張文宏”欺騙消費者的行爲尤其可惡。
消費欺詐面臨嚴重法律後果。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
如果涉及金額較大,消費欺詐可能構成詐騙罪。按照我國刑法,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若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刑罰將更爲嚴厲。根據相關報道,用“AI張文宏”賣出的商品已多達1266件,按每件最低售價39.9元算,涉案數額已屬於相關司法解釋所說的“數額巨大”。
目前,在涉事賬號上,“AI張文宏”已經找不到了。這並足以讓涉事者逃脫。只要肯動真格的,相關平臺與部門肯定能找到對涉事者予以懲戒的證據。也只有嚴格依法依規對這類鋌而走險者露頭就打,才能讓蠢蠢欲動者望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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