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款投資虛幣114萬噴了 女會計爲養孩子下海陪酒

陳女向法官辯稱自己誤入詐團陷阱,同爲遭詐受害者,更被迫從事KTV小姐還須撫養小孩,因此向法官提出減刑聲請。(圖僅酒店示意 / 中時資料照)

臺中市一名陳姓女子於加油站公司擔任會計,距離開始上班時間未過多久即落入詐團哄騙陷阱,利用職務之便竊取114萬元公款後全數投資虛擬幣,最終血本無歸,甚至須面臨挨告下場。陳女走投無路,於是下海淪爲坐檯小姐;臺中地院經審理,審酌陳女坦承犯行,同時考量須撫養小孩等情狀,最終依業務侵佔罪判處10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陳女於今年3月始至加油站公司擔任會計,日常負責處理公司大小收支業務,但她卻聽信詐團成員編織說辭,接續於同年月24日、28日在辦公司將營業所得114萬夾藏於外套攜走,最後一鼓作氣將公款全數用於虛擬幣投資。

公司經理事後清點賬款時察覺異樣,憤而報警處理,案經公司訴由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報告臺中地檢署偵查起訴。檢警調查指出,陳女於警詢、偵查、審理時均對自身犯行坦承不諱。

陳女於庭上主張,她當時誤入詐團陷阱,一時失慮犯下錯誤,也同爲遭詐受害者並已自行繳返公司2萬元,此部分則仍積欠112萬餘元,卻仍須撫養1名小孩,更被迫從事KTV小姐,因此向法官減刑聲請。

對此,臺中地院審理時,認爲陳女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未能謹守職務,釀公司損失錢財高達上百萬元,實屬不該,但審酌其於警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且有1名小孩仍須撫養,最終依業務侵佔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