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特赦?扁家犯罪所得與罰金逾11億已入國庫 海外還有數億元待追

蔡英文總統是否在任期最後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引發各界高度關注,臺北地檢署指出,目前扁家判刑定讞部分,執行沒收犯罪所得與罰金的金額已超過11億元,至於扁家在瑞士帳戶遭凍結資產約還有4.5億,仍待我方案件結果出爐聲請返還。

臺北地檢署統計指出,目前有關陳水扁判決定讞的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等,包括陳水扁個人2.79億元的犯罪所得、扁家則共計6.95億元;併科罰金部分,陳水扁的2.5億元、吳淑珍2億元,等於總計11億.4500萬元都已執行入國庫。另外查扣的部分不動產因還涉及變賣等問題,

2010年阿扁因龍潭購地案遭判刑定讞,當時特偵組共扣押扁家不動產、珠寶及現金等資產,超過新臺幣11億元,另外,扁家利用賄款輾轉洗錢到美國,購買位於紐約、維吉尼亞州的兩處豪宅,經美國司法部查扣拍賣後,扣除美國分享後,歸還我國的拍賣所得款約臺幣4800萬元(150萬美元)。

此外,特偵組在海角七億外,陸續又查出扁家藏放在國泰世華金庫中的十餘億現金,輾轉透過買豪宅、透過人頭轉匯到的海外,因而查出在瑞士帳戶約4.5億臺幣被凍結,至今尚未匯回。

陳水扁目前遭判刑定讞的包括龍潭購地案,法院認定扁珍夫妻收受臺泥4億元賄款;陳敏薰買官案部分,扁珍夫妻被法院認定收賄一千萬;另外二次金改中的元大並復華案,扁珍夫妻收受元大兩億元賄款。吳淑珍另外在判決定讞的南港展覽館案中,被認定收賄9000萬元。另外,法院判決也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外,也宣告沒收洗錢財務及孳息。

前總統陳水扁。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