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震後等同分居25年 夫怒:連飯都不給吃!還控妻愛去神壇

921大地震後等同分居25年,夫怒:「連飯都不給吃!」還控妻愛去神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婚後感情不睦,自1999年9月21日大地震後就無互動,這些年來分房且無夫妻之實,小萱甚至煮飯都沒他的份,小萱還誤會他外遇,而且還每週去私人神明壇4天,幾乎都半夜12點過後纔回來,3年前小萱留字條說「確診」後,他就搬出去,自此分居已逾3年,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辯稱,她堅持不要離婚,因爲要是答應離婚,就好像是她做不對,所以她不要離婚。阿國只是要跟她要錢而已,登記在她名下的房子,阿國一開始有出一些錢,但後來房貸均是她在繳納。

小萱表示,現在是因爲要把房子要留給孩子,所以她不願意離婚,必須保證她的安全,讓阿國不能再來亂,而且阿國不能要房子,她才願意離婚。而她確實有去神明壇沒錯,但一週是去二天,約晚上9、10點就回家了。

小萱指稱,彼此感情不睦已20多年,是因阿國有第三者,雖然他不承認,但大家都知道他有小三,只是她比較笨,不知道要拿證據,而且自2021年5月阿國搬出共同住所後,她也在今(2024)年中搬出,她不知道阿國搬去何處,她也不想講自己住哪裡,因爲怕阿國會打她。

法官考量,雙方分居前已分房逾20年以上,又自2021年5月起分居,迄今已經逾3年,彼此互不關心,也毫無往來,感情長期不睦,實難期待婚姻有再經營和諧生活之可能。

法官審酌,雙方婚姻已生破綻,而且無回覆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婚姻之破裂顯示2人共同造成。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離婚,洵屬正當,應予準。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