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基金經理“老鼠倉”被罰百萬!自稱未利用基金“擡轎子”也無收益
時隔數日,證監會又曝光一樁“老鼠倉”事件,曝光對象的違法行爲一直持續至去年11月。
據天津證監局披露,“80後”基金經理王宇恆,在2022年5月28日至去年11月2日期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被罰100萬元。
披露信息顯示,此次涉事的王宇恆與嘉實基金前基金經理王宇恆的相關信息高度重合。去年12月,他曾因“個人原因”離職,隨後再無下文。不過,對於二者是否爲同一人,第一財經向嘉實基金覈實,截至發稿未獲證實。
今年以來,越來越多的“老鼠倉”正在浮出水面。據第一財經初步統計,監管年內僅在公募領域就披露了至少5起相關案例,其中大多數發生違法行爲的時間持續到了去年。
業內人士認爲,公募從業人員特別是投資、研究、交易人員應當加強對內幕交易的含義、特徵、危害、法律責任等法律知識的學習,而基金管理人則應當建立、健全異常交易行爲的跟蹤監測等內幕交易防控機制。
公募再現“老鼠倉”
據天津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王宇恆於2015年5月20日入職某基金公司,2022年5月28日至去年12月27日擔任該基金公司基金經理。任職期間內,王宇恆負責某基金投資指令下達等日常投資管理工作,知悉該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執行、持倉數量及變化、交易動向等未公開信息。
調查發現,王宇恆與張某關係密切且聯絡頻繁。二人於2019年相識,在2020年至2023年11月2日期間,王宇恆與張某頻繁通過微信等通訊工具交流,交流內容涵蓋行業信息、技術動向、公司基本面、個股等。此外,二人還存在互相介紹投資、合作項目以及資金換匯等行爲。
在2022年5月28日至去年11月2日期間,王宇恆通過微信聊天方式,明示、暗示張某交易7只股票,張某操作“張某”招商證券賬戶交易上述股票,致使相關交易與王宇恆管理的基金髮生趨同。
天津證監局認爲,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王宇恆處以100萬元罰款。
在今年12月3日舉行的聽證會上,王宇恆辯稱,自己主觀上沒有利用基金財產“擡轎子”的目的,客觀上無收益,與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爲有本質區別。王宇恆與張某的聊天系職務需要,是爲實現基金資產的更大收益。
王宇恆還稱,與張某的聊天內容均爲股票相關行業信息及相關推測性觀點,不屬於未公開信息。而張某是資深科技投資人,擁有廣闊信息源和行業資源,足以獨立作出交易決策,二人的聊天未對張某的交易決策產生影響,交易趨同屬於概率事件。
此外,王宇恆還認爲,自己爲基金財產增值作出巨大貢獻,不存在嚴重危害金融安全和投資者權益等嚴重情節,擬作出的處罰過重,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但天津證監局認爲,王宇恆知悉基金關於案涉7只股票的未公開信息,其在對有關股票進行分析、推薦時利用了相關未公開信息,實施了明示、暗示張某交易有關股票的行爲。此外,張某的趨同交易行爲與王宇恆的明示、暗示行爲具有因果關係。張某賬戶交易的整體趨同比例在王宇恆任職期間顯著提高,交易趨同明顯異常。
對於案涉7只股票,王宇恆獲取相關未公開信息的時間、王宇恆與張某聊天談及相關股票的時間、張某從事相關交易的時間存在關聯性。至於張某作爲行業人士是否有自己專業判斷、王宇恆意見是否爲張某實施決策的唯一信息,不影響本案違法事實的認定。
多起“老鼠倉”浮出水面
根據上述罰單信息與公開資料,被罰者王宇恆與嘉實基金前基金經理王宇恆履歷高度重合。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5月,王宇恆加入嘉實基金研究部任行業研究員,2022年5月28日開始管理嘉實創新先鋒。
去年11月16日,嘉實創新先鋒曾發佈公告增聘基金經理王貴重與王宇恆共同管理。同年12月27日,嘉實創新先鋒再次發佈基金經理變更公告表示,解聘基金經理王宇恆,而此時的離任原因爲“個人原因”。
第一財經查閱證監會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註冊信息時,王宇恆在嘉實基金已“沒有相關記錄”。對此,第一財經就相關情況向嘉實基金方面進行求證,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迴應。
嘉實創新先鋒是王宇恆管理的唯一一隻產品。Wind數據顯示,嘉實創新先鋒A在他管理期間的任職回報爲1.52%,年化回報爲0.96%,業績回報在2984只同類產品中排名第163位。
今年以來,越來越多的“老鼠倉”案例正在浮出水面。從時間上看,這些違法行爲並非陳年案例,最新時間甚至持續到了去年。例如上海證監局披露的某公募首席交易員的“老鼠倉”案例,犯案時間爲2021年3月至去年7月。四川證監局11月披露的前公募副總的時間則是到去年8月底,而此次事件則是持續去年11月。
早前的2021年8月,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道德規範指南》,就明確對“老鼠倉”行爲亮明“紅燈”:如“基金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自己或他人獲取不當利益”“堅決杜絕內幕交易行爲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爲”等。
然而,儘管存在明確規定,仍有部分從業人員鋌而走險。“還是因爲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太薄弱了,(對內幕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爲)缺乏足夠的認識。”一位中大型基金公司人士說,基金公司一般都會進行各種合規培訓、分享往期案例,但是還是會有些人出於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一般會有定期的相關培訓,也有內部的臨時抽查。而且基金經理是嚴禁交易時間用手機的,此外也會對電腦進行監控。”另一位頭部機構人士與介紹、除了公司內部監控,監管部門也會通過對歷史交易數據跟蹤擬合、回溯重演,對賬戶交易、賬戶關聯情況進行監控和趨同分析,即使時間久遠的“老鼠倉”問題也會被發現。
值班編輯: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