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深夜失憶「走10公里買宵夜」暖警助尋親返家
家住桃園平鎮的潘姓老翁18日凌晨出門迷途,竟走10公里到龍潭的宵夜店。(翻攝照片/蔡明亙桃園傳真)
居住在桃園市平鎮區的75歲潘姓老翁,今凌晨2時許,獨自出現在龍潭區中豐路宵夜專賣店內,口中一直念着「肚子餓想吃東西,可是身上沒帶錢」,請求店員給予食物,一旁正在用餐的民衆看到老翁飢餓難耐,即趨前詢問,但老翁遲遲無法表達身分和住所,疑似有失智情形,隨即將該名老翁帶至附近派出所,請警方協助。
龍潭警分局聖亭派出所警員劉立夫、劉憬霖和警專實習生鄭政儒,瞭解情形後,隨即自掏腰包購買餐點給老翁果腹,由於老翁疑似失智,僅能回答名字和出生地等資訊,員警查詢比對近百筆資料,再依老翁部分說詞,經確認身分並以電話聯絡到家屬後,因家屬沒交通工具,爲顧及深夜安全,防止再次走失,員警親自將老翁平安送返家。
潘姓老翁表示,他今日深夜趁全家人熟睡時,以爲已經清晨了,欲外出運動散步,未料卻在熟悉的路上突然失憶,只能漫無目的沿路繼續走,竟會走到距離住家約10公里外的龍潭。
事後家屬表示,老翁有年邁失智情形,第一次趁全家人熟睡時半夜外出,所幸遇到暖心警察及熱心民衆幫忙,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由衷感謝員警積極協助及妥善照顧,讓老翁平安返家。
龍潭分局長張鶴瓊呼籲,協尋失智老人分秒必爭,民衆勿有24小時後才能報失蹤的傳統迷思,「家人走失、立即報案」纔是正確作法,另家中若有易走失者,出門宜有親友陪同照料,切勿讓其單獨外出,如欲避免類似情事發生,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申請預防走失手鍊,也可將衣服繡上易走失者姓名及親友電話、每天將患者穿着以手機拍照記錄,或是讓其隨身攜帶卡片,俾利警方能快速聯繫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