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富少灌醉女同學蹂躪 4男賠80萬免關 她法庭痛哭崩潰

5富少灌醉女同學蹂躪 4男認性侵竟不用坐牢 她當庭痛哭崩潰 (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市一名鄧姓男子,在大學畢業前夕,透過朋友楊男心儀的女同學約出來,和另外3人共5名富家子弟到KTV飲酒作樂,猛灌女同學烈酒。趁她酒醉時起鬨性侵,還說「像buffet一樣可以輪流」,5人不但集體性女方,還拍照上傳社羣平臺法院審理後,認罪賠錢和解的4人皆以緩刑逃過坐牢,不願認罪的鄭姓男子,則是依強制猥褻、妨害秘密等罪各判刑10個月、3個月得易課罰金

判決指出,被害人在2019年8月大學畢業前夕,受楊姓男子邀約,與曾經同窗的鄧姓、劉姓、鄭姓及施姓男子一共5男1女聚會慶祝畢業。一羣人先是到天母一家酒館喝到凌晨1點多,然後轉往KTV續攤途中鄭男佯稱要陪女同學到公園廁所,卻趁機強摸胸部下體等處猥褻。

一羣人到了KTV包廂後,鄧男施男劉男拉着女同學玩骰子喝酒,女同學喝下多杯威士忌烈酒,意識不清酒醉躺在沙發上。3人竟然出手對女同學襲胸、親嘴、親胸部及下體,並指侵得逞。過程中,還拿出手機拍照錄影,鄧男甚至將照片上傳到Instagram,供人觀看。

當事人描述,鄧男除了當場感謝楊男約人相助之外,竟然當着衆人面說,「我要在包廂開X」,甚至還說「像buffet的形式,可以輪流」,不過鄧男想要硬上卻因爲不舉而做罷,隨即改口,「帶回家,等我酒醒一點再來做」,5男將女同學扛上計程車所幸被害人在途中開門跳車,逃到超商向店員求救報警

據《ETtoday》報導開庭時,除鄭男外,其餘4人都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賠償和解,但被害女同學當庭崩潰痛哭,甚至出現猛踹桌椅失控行爲。最後母親出面,向法官表達可以給被告緩刑機會

法官審酌4男無前科,因年輕不懂事觸法,犯後有悔意,且付清80萬元賠償金達成和解。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鄧男2年徒刑、緩刑5年;劉男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楊男1年徒刑、緩刑4年;施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至於鄭男未在包廂內動,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3月並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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