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學短報缺額「校長恐挨罰150萬」 教育部:最快本週公佈懲處

▲四所大學違規短報招生缺額,懲處結果最快本週出爐。(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大學分發入學首度爆發4所大學短報招生缺額,事發至今超過1個月。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今(24日)表示,違規後屬於行政裁罰,依規定要讓當事人(校長)陳述意見,上週已發文給4位校長,最快本週結果就會出爐,將依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懲處。換言之,校長最高將被處以150萬罰鍰,並扣減大學相關經費與名額。

大學分發入學今年首度爆發文大、佛光、真理、大葉等4所大學短報招生缺額離譜狀況。事發後,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下臺負責,現僅剩文大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尚未請辭下臺。

事件爆發後,教育部曾表示,將依情節輕重扣減大學補助經費和私校獎補助款,嚴懲相關人員。教育部長鄭英耀也曾提及,文大與大葉是初犯、情節相對比較輕微,會從寬處理;而真理、佛光大學不是第一次短報缺額,情節相對嚴重,教育部會給予比較大的懲處。

由於事件至今超過1個月,外界相當關心懲處何時出爐。剛接任高教司司長的廖高賢今天表示,這次事件屬於行政裁罰,依規定要讓當事人(校長)陳述意見,上週教育部已經發文給4位校長,在校長接到公文後,一週內就會有結果,所以最快本週結果就會出爐,最慢則是下週,將根據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進行懲處。

根據私校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私立學校校長、主辦及經辦相關業務之人員,執行職務時,若學校辦理各項公開招生,有違反招生相關法規或其他影響招生事務公平,可處行爲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爲止」;換言之,屬於累犯的真理與佛光大學校長,最高將被處150萬元罰鍰,4校也會被扣減相關經費與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