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人販子當街偷搶孩子,卻被孩子父親追上反殺,法院:故意殺人

“他們搶走我的孩子,我不能反抗嗎?”3名人販子光天化日之下竟當街搶孩子,孩子父親奮起反抗反殺三人,哪知道,法院判決結果卻令人震驚!

“救命啊,搶孩子啦”。廣東東莞的鬧市區,劉軍(化名)瘋狂地在街上跑着,和他相距100米左右的地方,兩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正在急速奔跑,男子手中還抱着一個孩子。

劉軍眼看要追不上了,開始向路人尋求幫助,但是路人們也不想摻和進去,最終他知道只能靠自己了,於是他一個爆發,追上了前面的兩名男子,兩名男子看只有劉軍一人追來,心裡不禁起了輕視之心,他們兩人對視一眼,決定先解決了這個礙事的劉軍,再帶着孩子溜之大吉。

於是,他們把孩子交給女子,對她說“小琴,你帶孩子先走,我們先把這個男人解決了再來和你會合。

誰知道劉軍曾經當過兵,身手相當不錯,他順利地躲過了行兇男子的匕首,並且將匕首奪了過來。劉軍當時一心只想救孩子,沒有多想。奪過匕首之後直接就給了那名男子一下,那名男子在被匕首刺傷之後,當場倒地流血不止。

另一名男子看到自己的同夥就這樣被打倒,心下也是害怕,但此時他已經沒有退路,只能大叫一聲,壯着膽向劉軍衝來。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恐懼。

劉軍並不害怕,他的思維此刻已經被孩子的安危所主導。他毫不猶豫地拾起匕首,緊握在手中,再次迎上那名男子的衝擊。在他的眼中,已經沒有任何畏懼,只有對孩子的保護。

匕首與兇器的碰撞聲在空氣中迴響,劉軍的攻擊如同一道閃電,迅猛而準確。

男子應聲倒地,慘叫聲在街頭回蕩,周圍圍觀的人們紛紛倒吸一口涼氣,見證了這場驚心動魄的對決。

這一刻,場面如同停滯,只剩下劉軍和那名抱孩子的女人。

爲了使偷孩子的行爲非常隱蔽,三名人販子將車停在一處距離事發地稍遠的位置。

這時,那名女人尚未跑到摩托車旁,臉上已泛起無助與惶恐的神情,她絕望地看着被反殺的同夥,此刻她從來沒有過如此恐懼過。

然而,她並沒有時間去思考,因爲劉軍已經迅速追了上來。

劉軍的目光中帶着難以遏制的憤怒,他看着女人手中的孩子,心中更是燃起怒火。

他一步步逼近,愈發感受到內心的咆哮,他握緊了匕首,再次準備出擊。

女子意識到危險臨近,急忙將孩子放下,準備騎上摩托車逃離。

但是,劉軍緊追不捨,他的步伐堅定,眼中充滿了堅決和憤怒。

很快,他便追上了女人,匕首在手中閃爍着冷光。劉軍的一連串刺擊命中了她的胸口,鮮血頃刻間迸濺而出,她的身體在劇烈的痙攣中倒地,生命漸漸消逝。

街頭安靜下來,血腥的氣息瀰漫在空氣中。劉軍站在女子的屍體旁,他的胸膛起伏不定,憤怒和絕望交織在他的眼神裡。

旁邊的孩子不停地哭泣,“爸爸,爸爸,好多血!”兒子的聲音將劉軍從憤怒的狀態當中喚醒,他看着血流不止的三個人,再看看哭得稀里嘩啦的兒子,後知後覺地發現,事情好像大條了。

但是此時的劉軍並不驚慌,他覺得這三人敢當街拐賣兒童,罪大惡極,自己不過是臨事反擊,法律不會懲罰他。

他一手摟着兒子,一手打了110報警,劉軍很快被警察帶走,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劉軍大跌眼鏡。

經過警方的調查,三名男子都是人販子團伙的成員,分別叫張三(化名)、李四(化名)和小琴(化名)。三人經常在這一帶流竄作案,搶奪小孩,然後就會將他們賣掉。

事發當天,劉軍帶着兒子一起到公園裡玩,公園裡有幾個老人正在下棋,劉軍是一名象棋發燒友,一時技癢,就決定讓兒子在一邊玩,自己殺兩盤。誰知道旁邊的人販子團伙看到有機可乘,就準備將劉軍的孩子抱走,孩子呼救被劉軍聽到,他一時怒從心頭起,就發生了前面的惡性案件。

此時醫院傳來消息,三名人販子均不治身亡。

此時劉軍依舊老神在在,他認爲自己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誰知道法院的判決卻讓他徹底懵了。

法院判決,劉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原因是對女人販子的行爲防衛過當。

劉軍聽到判決,人都傻了,自己明明是在防衛,怎麼會是故意殺人呢?

其實問題主要在那名女子身上,女子已經放下孩子,當時不構成威脅,可是劉軍還是把她殺了,這就很嚴重了。

實際上哪怕在自己先受到傷害的情況下,我們如果要進行反擊,也需要讓自己的反擊合理化並不能憑着一腔熱血、憤怒上頭,就開始無差別化地進行反擊。如果這樣做的話,很有可能會觸犯法律的紅線,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

劉軍的行爲毫無疑問就是上頭了,他和人販子張三和李四進行搏鬥是正當防衛的行爲,因爲兩人攜有兇器,並且是先動手;

但是人販子小琴當時明明已經把孩子放下來了,對於劉軍和他的兒子都沒有威脅,劉軍還是把小琴給刺死了,這就是泄憤的行爲,或者說是一種情緒爆發的後果。

劉軍可能在恐懼、憤怒和緊張的情緒中作出了這個過激的決定,他害怕小琴再次威脅到他的兒子。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個決定是存在問題的,涉及到對生命的故事傷害。

要想避免這種情況,最重要的事情實際上是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讓他離開自己的視線,否則等孩子被奪走再追就很被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