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刀兇殘剁斷酒商雙掌丟溪流賠700萬 一、二審都判7年半

柯姓酒商被押至埔里鎮郊區剁斷雙掌,警方至現場採證,找到作案用剁刀。圖/民衆提供

南投曾姓男子因債務糾紛對柯姓酒商懷恨在心,找7名同夥押走曾,還持長31公分、重1.36公斤的剁刀,連揮3刀硬生生剁斷柯雙掌,又怕柯失血過多死亡拿束帶止血丟包醫院,事後帶着斷掌到臺中溪流丟棄,法院認爲曾殘忍兇暴,考量賠700萬元和解,一、二審都依重傷害罪判曾7年6月,可上訴。

南投地檢起訴指出,曾男(綽號扁鑽)和柯姓酒商的朋友有債務糾紛,曾懷恨在心想教訓曾,2023年3月起找來蔡姓、何姓、賴姓、陳姓、張姓,2名吳姓等7人共謀,並由身分不詳綽號「紅中」之人事先在柯的車子底盤偷裝GPS追蹤器。

曾等人同年5月5日掌握柯男出現在埔里鎮,深夜和7名同夥集結,隔天6日在信義路尾隨柯男車輛,一路跟到西安路牛眠橋頭處,趁等紅燈時由同夥追撞製造假車禍,柯男隨即下車查看,未料曾等衆人穿戴黑色頭套一擁而上痛毆柯一頓,還持槍、辣椒水攻擊,強行將柯押上車。

曾等把柯男載到偏僻空地逼他下跪,並由蔡姓、何姓同夥壓制柯身體,曾男則持1把長31公分、重1.36公斤的剁刀,前後將柯男右掌、左掌砍斷,途中怕柯失血過多死亡拿束帶捆綁止血,並柯載去埔里醫院丟包,曾等則帶着柯男被剁下的雙掌,跑到臺中臺太平區一江橋丟棄溪流。

檢方痛斥,曾以駭人聽聞方式剁掉柯雙掌、丟棄,斷絕接回手賞機會,惡性重大,依重傷害罪嫌起訴曾,另依妨害自由起訴其餘7人,均向法院求重刑。

南投地院一審審酌,曾等8人犯後均坦承不諱,自行到警局說明,曾賠償柯男700萬元達成和解,其餘7人也各賠10萬元獲得原諒,經柯男撤告,當庭原諒8人,一審依重傷害判曾7年6月,其餘7人依妨害自由判5月、6月;檢方、曾男的妻子不服上訴。

臺中高分院二審說,我國民風純樸,有人砍斷他人一手掌已屬駭人聽聞,更何況曾連續剁下柯雙掌,手段殘忍兇暴,斟酌曾等到案過程、犯後自白,並已和柯和解賠償,認爲一審量刑無違誤,判處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