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私校財務惡化「被列專輔學校」 教育部:限2年內改善

▲屏東縣陸興高中被教育部列爲專輔學校。(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教育部今天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會中審議通過,嘉義市私立仁義高中、屏東縣陸興高中等二所學校因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爲專案輔導學校,給予學校2年改善期限;另退場審議會認定高雄私立旗美高工已完成改善,免除爲退輔學校。

教育部在今(21日)下午召開「教育部第2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3次會議,會中通過解除高雄私立旗美高工爲專輔學校,並將嘉義市私立仁義高中、屏東縣陸興高中等二校列爲專輔學校。

教育部指出,嘉義市私立仁義高級中學及陸興學校財團法人屏東縣陸興高級中學,經過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上述二校均符合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爲專案輔導學校,並依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學校改善期限2年。

▲嘉義市私立仁義高中被教育部列爲專輔學校。(圖/翻攝自Google map)

此外,高雄縣私立旗美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從111年11月11日起被列爲專輔學校,改善期限到11月10日止。教育部表示,經過今天退場審議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認定該校於改善期間屆期前已完成改善,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各款情形,免除列爲專案輔導學校。

教育部指出,後續將經本次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公告於「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輔導學校公告專區」,並將提到退場審議會審議,加派學校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該校法人董事,及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