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家屬連署指控!高雄國小女師涉霸凌學生 教育局解聘懲處
高雄某國小女老師遭指控霸凌學生,她告訴學生窗簾線會弔死小孩,造成學生心理陰影,有學生回家把娃娃吊在窗簾線上。記者宋原彰/翻攝
高雄市一所國小女班導師今年3月被爆出在職10年涉對學生體罰、言語霸凌,甚至不準學生喝水、上廁所,連學生尿褲子了也不準換,造成學生嚴重心理陰影,22名家長在年初連署提出霸凌調查申請書,教育局調查小組表示確認霸凌成立,要求學校務必依法解聘該師,並追究行政責任。
人本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說,這名女老師約55歲,在國小帶班1年多後,班上28名小二學生,多人出現焦慮、做惡夢,因爲老師跟學生挑明講「我絕對會偏心」,不準小孩喝水、上廁所,甚至曾拿書本打學生,家長與女老師溝通也未改善,家長後來私下錄音蒐證,1個月內錄下很多離譜言論。
張萍說,這名女老師在這所學校任職10多年,「是長期的慣犯,不是這一、兩年才這樣」,認爲學校縱容該師,變成共犯結構;校方表示,1月19日接獲陳情後,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1月22日已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決議成立調查小組,並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組成調查小組釐清疑義。
校方說,1月30日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暫時停聘疑似涉案教師3個月,靜候調查。教育局今日表示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師已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師解聘要件,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予以解聘,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後續將追究行政責任,確保學生權益。
教育局調查委員共同認爲,申訴對象年紀尚小,身心發展仍未成熟,對比該教師的管教方式,確實有「言語霸凌」、「肢體霸凌」的長期現象,導致多位學生在身心科診斷出恐慌、做惡夢、憂鬱症等症狀,依照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判定該師確有霸凌事實,且行爲重大應予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