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銀行獲准經辦財政貼息 中央財政提前預撥資金支持
本報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
爲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財政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制定了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財政貼息能夠讓經營主體獲得“真金白銀”的支持,是一項惠企利民的積極財政政策。
財政部近日表示,經營主體簽訂貸款合同、設備購置或更新改造服務採購合同,且相關貸款資金髮放至經營主體並劃付供應商賬戶的,可享受貼息政策。其中,中央財政對貸款本金貼息1個百分點,貼息不超過2年。
對於貼息期限,主要針對符合貸款條件且貸款發放時間爲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的經營主體,同時還將結合設備更新相關再貸款額度使用情況視情延長。
財政部金融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貼息將實行“兩個預撥”機制,財政部向省級財政部門提前預撥轉移支付資金用於貸款貼息;省級財政部門通過經辦銀行落實財政貼息政策,按季度向經辦銀行省級分支機構預撥貼息資金。
《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到,中央財政給予貼息的設備更新貸款經辦銀行爲21家全國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浦發銀行、恆豐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
7月18日,部分銀行相關人士迴應記者採訪時說,目前已經收到財政部門的相關通知,但該業務尚未全面啓動。
“對於具體貼息情況,財政部門是按照季度預撥貼息資金給銀行,最近我們也把這些消息告知了一些潛在的目標客戶,對於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目前可以申請貸款貼息。”一位銀行從業人士介紹。
按照財政部的規定,經辦銀行的省級分支機構按季度彙總已發放貸款,並向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提出貼息資金申請。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經辦銀行貼息資金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按一個季度貼息資金需求的80%撥付至相關經辦銀行省級分支機構。
上述財政部金融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財政部當地監管局複審通過的貼息貸款,省級財政部門要在10個工作日內撥付相關季度剩餘20%貼息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財政貼息之外,地方政府也在積極實施相關補貼政策。比如,徐州市就推出了包括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等在內的多項措施,並對符合條件的現代設施農業建設項目提供貸款貼息支持。
此外,河南省還通過實施製造業設備更新融資租賃補貼,對企業採用直接融資租賃方式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支持,並明確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200萬元。與此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還設立了5000億元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到2027年,工業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25%以上,重點行業主要用能設備能效基本達到節能水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分別超過90%、75%。
中國社科院財政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楊志勇表示,總體來看,設備更新補貼政策不僅包括直接的財政補貼,還涉及再貸款、貼現政策等金融支持手段,這些政策的實施不僅可以降低企業的貸款成本,也能提高企業進行設備更新的積極性。
爲確保貼息資金專款專用,財政部強調,經營主體要確保將貸款資金專項用於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嚴禁虛報、冒領、套取、截留、擠佔、挪用貸款資金,嚴禁將貸款資金用於償還企業其他債務或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
對於未用於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一經發現,將取消經營主體享受優惠政策支持資格,追回中央財政貼息資金,並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編輯:孟慶偉 審覈:郝成 校對: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