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精神科通訊看診需求大增 監委促衛福部通盤檢討
監察院外觀。(本報資料照)
國人因精神疾患就診人數逐年增加,近3年精神科就診人數,由COVID-19疫情前2019年131萬餘人,至2021年已增加至145萬餘人,受到疫情影響,通訊諮商需求日增。監察院22日通過調查報告,促請衛福部通盤檢視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之法規,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民衆權益及維護專業執業品質。
調查報告指出,臺灣這2年因爲疫情嚴重影響心理諮商面談服務,許多創傷處理、情緒問題與療愈之路更加崎嶇不平。國人因精神疾患就診人數逐年增加,近3年精神科就診人數,由COVID-19疫情前2019年131萬餘人,至2021年已增加至145萬餘人。
再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統計於2020年度統計年報,因精神、行爲和神經發展疾患之門、住診(含急診)就醫人數統計高達288萬餘人,約人口數13%。
爲因應諮商需求與通訊諮商呼聲日增,衛福部於2019年底頒佈「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覈准作業參考原則」,欲開放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申請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然全國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在申請通訊心理諮商業務仍遭遇許多阻礙,直至2021年6月僅通過14件。
監委紀惠容、林鬱容調查後發現,「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覈准作業參考原則」採事先申請覈准制,並要求心理師執行通訊諮商應與特定醫療機構簽訂相關契約,且限制通訊諮商之對象須年滿18歲,也排除精神官能症、精神病或腦部功能不全患者,這對心理師執業之專業判斷與民衆權益保障,引發重大影響與爭議。
監察院6月22日通過調查報告,促請衛福部通盤檢視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之法規,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民衆權益及維護專業執業品質。
紀惠容、林鬱容認爲,現行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衛福部以心理師法第10條後段「經事先報準者」之例外情形,採事先申請審覈制,且心理師法亦未有關於通訊心理諮商之明文規定,易生適法性疑義。
此外,疫情改變人類原有生活模式,面對大量不確定因素,所產生之心理壓力易使身心失衡、心理健康失調,照護需求因而大量增加。臨牀及諮商心理師人力之規畫,應促其能在各場域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通訊心理諮商爲未來發展趨勢,然臺灣現有精神專科醫師、臨牀及諮商心理師等專業人力養成與配置作業模式,在面臨疫情快速變化而增加之需求,能否及時調整因應,不無疑慮。
調查報告也提及,衛福部允宜重新檢視及規劃國內心理健康服務量能,將疫情造成國人生活模式與心理衛生需求之影響納入規劃,積極評估協助發展通訊心理諮商方式,俾及時提供民衆實際需要,以促進國人心理健康。
衛福部應符合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揭示法律保留原則,涉及對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爲之,不宜以「覈准作業參考原則」規範通訊諮商。衛福部允宜衡酌相關國際趨勢與國際公約規定,就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相關規範,研議於心理師法具體明確規定,使受規範者得以預見,保障民衆權益及維護專業執業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