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戰8月開跑! 中選會拍板11/24舉行投票

▲2018選舉定於11月24日舉行投票。(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16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訂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另外,中選會也公佈重要選務工作日程,選舉將自8月正式開跑,並於8月27日至31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1月8日及13日分別公告直轄市長及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名單

另外,中選會也指出,107年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裡)長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將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配合目前公告之工作日程訂定。

中選會公告重要選務工作日程:

(一)107年8月16日 發佈選舉公告(二)107年8月23日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三)107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四)107年8月31日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五)107年10月16日前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六)107年10月19日 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七)107年11月4日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八)107年11月8日 公告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名單(九)107年11月9日至11月23日 辦理直轄市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十)107年11月13日 公告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名單(十一)107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 辦理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十二)107年11月20日前 公告選舉人人數(十三)107年11月24日 投票、開票(十四)107年11月30日前 審定當選人名單(十五)107年11月30日 公告當選人名單(十六)107年12月14日前 發給當選證書(十七)107年12月30日前 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競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