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選舉補助款可歸個人?遊淑慧翻出《選罷法》打臉柯文哲
深陷假帳風暴的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圖),今遭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踢爆,花費4300萬元現金購買商辦,遭質疑資金來源。(中時資料照,羅永銘攝)
深陷假帳風暴的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遭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踢爆,花費4300萬元現金購買商辦,遭質疑資金來源,爲此他迴應,錢來自選舉補助款,根據民衆黨規定,3分之2補助款可以歸個人。然而,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翻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有關補助款規定,嗆問柯「小黨很窮,但主席富得流油?」
針對林延鳳的爆料,柯文哲今上午迴應,根據民衆黨規定,選舉補助款3分之1歸中央黨部,3分之2可歸個人,這次花錢買商辦,是要用做辦公室長期使用,媒體追問,是他個人還是黨部辦公室?柯文哲則迴應,是他個人的。
「小黨很窮但主席富得流油?」遊淑慧今在臉書發文表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規定,正副總統選票補助款依法屬於推薦政黨,而柯文哲口口聲聲說民衆黨是小黨、窮黨,結果身爲黨主席的他,卻還要從民衆黨的碗中挖走3分之2的飯,然後再要求黨內公職對外募款,民衆黨還沒有長久的辦公室作爲政黨據點,柯卻急着拿屬於民衆黨的補助款來幫自己投資置產。
遊淑慧質問,柯文哲說選舉補助款3分之2可以歸個人,但問題是,誰是民衆黨創黨以來唯一的黨主席?她並提到,今年1月民衆黨被問到總統選票補助款用途時,黨發言人李頂立曾迴應,柯盈配的選舉補助款主要會用在政黨維持營運的經費,包含政黨、立院黨團與地方經營等,加上柯文哲也有前往全臺灣走訪收集民意的計劃,另也會將部分用作公益使用。
遊淑慧批評,民衆黨口號「義務反顧選一次」,如今變成「鈔票滿滿賺一次」;她喊話,針對外界質疑的買房金流,民衆黨應出示政黨的帳戶明細才更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