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女童遭咬還被退學!託嬰中心:是誤會
女童遭咬至今仍有明顯瘀青痕跡。(何冠嫺攝)
1歲半女童在託嬰中心遭其他孩子咬傷。(翻攝自靠北苗栗臉書)
苗栗1歲半女童在私立託嬰中心遭男童咬傷手臂,但中心卻說「你2個女兒不適合繼續託嬰,你們適合找保母」並搬出對方家長爲警察高官,女童父母氣憤難平將過程PO上網直指「我女兒被咬傷,卻是我女兒要被退學?」託嬰中心則迴應,是誤會,絕無不願意收託,僅做出1對1照護可能較更符合他們期待的建議。
女童母親指出,依照程序抽中私立託嬰中心,欣喜將1歲半與5個月大的女兒送去,沒想到第2天接女兒下課,經老師轉告得知大女兒遭其他班的男童咬傷,晚間10點多見傷痕浮腫瘀青,驚覺狀況嚴重。
女童母親指出,隔天獲中心迴應孩子正值口預期,難免有這樣的狀況無須大驚小怪,但因想和對方家長聊聊,主任卻說「對方是警察高官,要值勤、很忙」,約1個多小時等待,男童母親趕到並道歉、共同討論對於口欲期處理方法後,認爲事件圓滿落幕。不料下午接小孩時被找去與主任會談,竟被告知「你們女兒很可愛,很多男生都會想找他玩,原想男女分班但因人力吃緊,所以你們希望多注意減少受傷這點我們很難做到,你2個女兒不適合繼續託嬰,你們適合找保母」。
女童母親相當憤怒,「對於孩子遭咬可以理解與釋懷,但中心的處理方式與態度實在讓人難以接受。」託嬰中心主任黃子軒表示,事發當下老師立即帶女童冰敷處理,並解釋,女童母親要求不能再有第二次被咬事件發生,但因託嬰中心人力吃緊且孩子動作迅速,便建議女童父母可能1對1的照護較符合他們的期待,交由家長決定去留,絕無不願意收託一事。
託嬰中心指出,隔天老師致電詢問,女童家長表示2孩子皆不送託,並在上午拿回所有東西。另針對男童家長爲警察高官部分,黃子軒澄清,因女童父親希望對方父母都能到場,僅強調男童父親執勤務無法出席由媽媽代表,認爲是誤會。
縣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指出,經瞭解應爲託嬰中心照顧上的疏忽,非兒虐事件,可能是父母與機構在傳達認知有落差所致,將持續監督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