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檳榔西施有電眼 見千元鈔上「4個字」 揪出僞鈔奧客

17歲檳榔西施有電眼,見客人付款的千元鈔上「4個字」,揪出僞鈔奧客。(高佩琦翻攝)

高雄市一名張姓女子4月19日下午,在鳳屏二路上一間檳榔攤顧店時,有男子持千元假鈔購買檳榔後快速駕車逃逸,張女來不及攔車,報警處理後,中莊所專案小組積極調閱監視器,當天晚上就逮獲犯嫌,後續依詐欺罪、僞造貨幣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林園分局中莊派出所4月19日接獲民衆報案,在鳳屏二路一間檳榔攤有民衆拿假鈔消費,警方立即到場瞭解,張女表示當時一臺深色汽車停於店前,副駕駛座的男子大喊要買200元檳榔,張女便連忙拿檳榔和找零800元走出檳榔攤。而該男子先把檳榔及找零拿走,再將一張對摺的千元紙鈔塞給她後,就快速開車駛離。張女走回攤位時打開紙鈔一看,才發現收到一張假鈔,但已來不及攔車,想着被老闆怪罪,一天的收入可能就此沒了,連忙報警處理。

17歲檳榔西施有電眼,見客人付款的千元鈔上「4個字」,揪出僞鈔奧客。(高佩琦翻攝)

17歲檳榔西施有電眼,見客人付款的千元鈔上「4個字」,揪出僞鈔奧客。(高佩琦翻攝)

中莊所員警張安成、白光中獲報後沿途調閱監視器,查出嫌犯使用之汽車車牌號碼,警方以車追人,當天21時許通知到32歲的張姓駕駛,以及坐在副駕駛座23歲宋姓男子到所說明案情後,經瞭解該假鈔是宋男的朋友欠他錢,對方還錢的時候夾帶在裡面的,但宋男對於他朋友的資料卻交代不清,警方訊後依詐欺罪、僞造貨幣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將持續追查假鈔來源。

林園分局呼籲,違法使用假鈔,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勿因一時貪念而觸法;而店家於收受紙鈔時,記得摸一摸、看一看、轉一轉,注意假鈔辨識,不要讓歹徒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