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北市青年租金補貼今起受理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申請人只要年滿18歲以上未滿40歲,單身或新婚或育有未滿7歲子女者,且現於新北市設籍、就學或就業,家庭成員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合計低於128萬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4600元者,均可提出申請。

但要注意,承租的住宅建物主要用途須符合規定,且承租人與出租人(或所有權人)不可爲直系親屬關係。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另提醒民衆,此次申請應檢附文件爲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家庭成員有分戶應提供戶口名簿、租約影本、就業或就學證明、郵局存摺影本、申請人或其配偶育有胎兒者需檢附醫療院所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