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曖昧簡訊給人妻挨告。(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許姓男子與劉姓婦人認識20幾年,3、4年前纔在臉書上「重逢」,卻被劉婦丈夫看到他傳「10年沒做愛還賺1萬、真爽」等簡訊,老婆手機內有2人抱抱、親吻的合照,氣得控告妨害家庭。
據《蘋果日報》報導,許男供稱,劉女說她有輕生念頭,才常順着對方的話哄對方,當天是因劉女站在住家頂樓「準備要跳下去了」,趕緊去勸不要想不開,但劉女隨後拿了1萬元,要他匯給女兒,事後他先匯了6千元,訊息內容則是開玩笑。
檢方則是認爲這則簡訊並未具體描述2人有性交行爲,且許男確實有幫匯款,即使有擁抱、親吻行爲,但也無法憑簡訊認定涉及通姦,因此不起訴2人。